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常减压装置减压炉烧焦点火时,发生炉膛瓦斯爆炸事故

19879122202分,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常减压装置减压炉烧焦点火时,发生炉膛瓦斯爆炸事故,1人死亡、2人轻伤,炉体部分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1万元。

常减压装置在停工检修期间,计划912日晚饭后进行减压炉点火烧焦,安排由三班和一名上白班的司炉工进行此项工作。车间副书记和技术员等4人也主动留下参加烧焦点火工作。2145分,4人到车间后,副书记见准备工作已做好就说:准备点火!司炉工试了几下已经准备好了的电子打火枪,看没什么问题,就去6#火嘴点火。此时,刚从学校毕业的车间技术员从其千里要过点火枪说:我还没用过这家伙,让我来点。他就将电子打火枪伸进了6#火嘴并扣住了扳机。同时,由中间传话指挥的副书记通知炉子平台上的同志打开了高压瓦斯开关,但没有点着。副书记问:你扣住扳机了没有?”答:我一直扣着没有动。副书记又对炉子平台上的同志说:把瓦斯阀门再开大一点!”并又对技术员说:你把枪边打边上厂活动活动,这样才能接近火嘴。技术员按照指令操作,还是没有点着,副书记走向炉跟前,边走边说:你不要打火了。话音刚落,就发生下爆炸。

事故原因

1)电子打火枪是一种新型点火器,在炉内无明火情况下第一次使用,既元经验又违反点火用火把点火,人要走开,防止回火伤人的操作规程。

2)违章操作。瓦斯阀门开启时间长,致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

3)副书记、技术员等主动留下工作,动机是好的,但不能动手操作,更不该代替班长负责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