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12•29”高处坠落事故

汕头潮阳区谷饶镇“12•29”一般事故调查组近日发布调查报告,2021年12月29日下午,位于潮阳区谷饶镇一在建房屋工地内发生一起在安装电梯过程中,作业人员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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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架与曳引钢丝绳安装情况

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2月29日18时许,某电梯有限公司胡某生(带班班长)和李军等5名作业人员在谷饶一在建工地7号楼1单元右侧电梯井安装电梯曳引钢丝绳,胡生、徐国位于32层(顶层上的天面)的电梯机房,李军、雷朋位于32层电梯井口处安装电梯曳引钢丝绳,邓华位于底层(负一层)电梯井口处协助作业。

安装过程中,由于电梯曳引钢丝绳发生缠绕现象,李某军便独自一人到相应楼层电梯井口处进行排查,与此同时,位于底层的邓某华也自下往上进行排查。当邓某华排查到2层电梯井口时,其发现李某军趴在电梯上梁上方,邓某华见状呼喊李某军,李某军无反应,邓某华走到负一层,发现负一层电梯底盘上有血液,于是大声呼救。

胡某生听到邓某华在呼救后,立即赶至负一层,并与其他工友一起将李某军送到医院抢救,李某军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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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底坑


事故直接原因

李某军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在对电梯曳引钢丝绳缠绕部分剥离作业过程中,未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绳、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以致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造成在电梯井内高处坠落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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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