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某发电企业脱水渣仓检修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转载-鹰眼研究。
2022年5月4日,陕西某发电企业脱水渣仓检修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陕西某发电企业从2022年4月26日起,1号机组进行C修,计划工期至5月20日。4月27日,检修部锅炉检修专业综合班办理热力机械一种工作票,进行“1号炉1A、1B脱水仓检修工作”。5月4日14时50分左右,工作负责人联系检修脚手架外委单位,,在渣仓处进行脚手架搭设工作。因起吊脚手架板需要,施工作业组将1A、1B脱水仓之间一、二层平台各拆除一块格栅板(1米×1米)作为临时吊装孔,未设置临时围栏。15时53分,一名作业人员从一层平台(标高约7米)临时吊装孔坠落至零米地面。作业现场人员随即拨打120电话,急救人员到现场抢救。16时33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暴露问题
1.严重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将格栅板取下后,未按要求设置牢固的临时围栏。违反了《电业安全规程》3.2.12 “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的要求。
2.野蛮作业。起吊脚手架钢管、架板,未采取任何防散落的可靠措施,工作负责人及作业班成员对不安全作业行为熟视无睹。
3.两票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负责人联系脚手架搭设配合工作后,未在工作票“配合工作栏”填写配合搭设脚手架工作项目,没有将搭设脚手架人员纳入工作班成员并进行安全交底。
4.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监护人对临时起吊口不设安全围栏的违章不制止,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时,未安排人员对起吊孔格栅板恢复,也未安排人员看护孔洞。
5.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未落实上级节日期间加强检修技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对“通道临边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栏杆、盖板、护板等设施不齐全”没有做到动态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1.各发电企业检修技改现场全部停工一天进行安全学习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企业领导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到班组传达到每位生产一线员工(包括外包外委人员)。需要连续作业不能停工的,须经上级公司领导批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管理标准,加强各级人员对规程制度的学习、考试,提升遵章守纪意识。加大反违章力度,严厉打击野蛮作业行为,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
3.加强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加强施工作业现场专业间、配合工作等的统一协调管理,配合作业人员需纳入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交底职责和现场安全监护责任。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作业严格执行业主带班制度和提级监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