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渗滤液处理站“2.16”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2月16日7时左右,亳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人员在清理渗滤液应急处置装置2号原水箱底部异物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2条以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管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询问人员、调取录像、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