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作业区员工在对设备维护保养时发生死亡

2022年3月14日22时20分左右,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作业区员工杜文兴在对设备维护保养时发生死亡。

      事故发生后,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了调查。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了事故核销程序,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统计核销,现予以公告。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早前报道:

        2022年3月14日22时20分左右,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作业区一名员工杜某某在对设备维护保养时发生死亡。
        接到报告后,我局按规定向省应急厅报告,并将事故信息录入国家应急部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同时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对该起人员死亡事故进行了调查。
        2022年3月17日,抚顺市公安局内部安全保卫分局委托抚顺公正鉴定司法所(以下简称司法所)对死者杜文兴尸体进行了司法鉴定,检验方式有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组织病理学检验等。根据司法所出具的《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2022]病鉴字第84号)和《<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2022]病鉴字第84号鉴定意见>说明》如下:“死者杜某某工作劳累等因素诱发原有疾病发作,终致呼吸循环系统功能衰竭而死亡”。据此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意见可向我局通过来函、来电或当面反映。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意见,公示期满后,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对该起事故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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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