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3”爆燃事故的通报

各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22时27分许,位于滁州市来安县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溶剂回收车间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据初步调查,该公司溶剂回收车间乙酸乙酯分层槽进料管道一法兰处发生物料泄漏,1名值班维修工人现场处置时发生爆燃。事故暴露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管理存在漏洞、作业人员违反处置操作规程等突出问题,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长王清宪、常务副省长刘惠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置和舆情管控;对生产易燃易爆等化学品企业,要严明安全生产要求,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事故再发。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事故教训惨痛深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地务必对此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防范化解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突出抓好化工园区、产业转移、老旧装置、高危细分等方面风险管控工作,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措施落实落地。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以及省安委会105条具体工作举措,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止事故反弹。

二、 切实加强设施设备防泄漏管理

各地要督促本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加强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重点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泄漏检测,全面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及时排除泄漏隐患。要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定期检查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强化对带压设备易腐蚀部位和易受气液冲刷部位减薄情况的监(检)测检查,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泄漏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现场应急处置

各地要针对本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督促本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开展全厂全员事故警示教育,让血的教训真正入脑、入心,不断增强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监督考核,严防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切实提高一线员工安全知识技能。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及时评估并科学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确保方案贴近实际具有针对性,通过反复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持续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当前,企业开停车、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特殊等作业频繁。各地要采取强力手段,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各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开停车、检维修作业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辨识分析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程加强现场巡检和监管监护。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特殊作业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未进行危害辨识分析、未落实安全措施的违规作业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和外协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承包商作业全过程安全监督,严格查处违规作业等行为。

五、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检查、年度执法检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一线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以及设施设备、承包商、检维修、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将至,低温、冰冻、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增大。各地要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要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压覆等工作,特别是做好涉及易凝冻液体的储罐、管道、设备等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因设施设备及管道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发生事故。要打击企业因赶工期、抢产量,违规超能力生产以及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危险化学品)产品等行为。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请各市、省直管县(市)安委会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县级安委会以及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