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米高的人字梯上坠落身亡

经过事故调查,事故经过如下:


2021年11月21日9时左右,深圳市国豪首创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喻某鹏用车将临时木工 陈某林(男,58岁,死者)和临时木工 陈某泉(男,60 岁,死者哥哥)两人及装修工具、材料拉到精茂科技大厦运送到五楼524室后离开,留下陈某林、陈某泉进行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作业。


16时30分左右,两人开始对524与525室隔墙上的第二层(第一层高约2.4米)石膏板进行安装,陈某林双腿跨立在木质人字梯两侧第三档(从上往下数,距地面垂直高度约1.6米),负责用气动螺丝刀将石膏板固定在轻钢龙骨墙面上,陈某泉在地面负责按需要尺寸切割石膏板,交予陈某林安装。


16时40分左右,陈某泉将切割好的一块石膏板递给梯子上的陈某林后,蹲在地面继续切割石膏板,这时听到“砰”的一声响, 看到一块石膏板坠落在地上,随后看到陈某林摔下。陈某泉看到陈某林摔下后将其转移到靠墙处,并坐在地上将伤者头部抱起。


事故时间线如下:

16时30分左右,死者开始爬上人字梯作业;

16时40分左右,死者从人字梯上摔下来,发生事故;

16时55分左右,来接施工人员下班的喻某鹏到达524室时,发现了抱着伤者的陈某泉和地上的血迹,意识到发生了事故。

17时02分喻某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7时24分拨打110报警。

17时10分左右120急救人员赶到,在进行了现场紧急处置后,将陈某林抬上救护车,

17 时 41分伤者被送入盐田区人民医院急诊室,

19时58分医院宣布陈某林临床死亡。


调查组认定的事故直接原因为: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按要求使用和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违反人字梯使用要求,跨过梯子顶部站在人字梯两侧作业,将石膏板贴上墙面时石膏板发生下滑,在阻止其掉落时,身体受到向外(相对隔墙)的反作用力,带动梯子上部发生偏移,导致人、梯失稳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