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玻璃时发生侧翻,深圳一工人被压身亡
2024年7月2日8时30分许,深圳南山粤海街道中金大厦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现场,一玻璃安装班组工人在进行搬运玻璃作业时,木箱内6块幕墙玻璃突然侧翻,将1名作业工人压伤,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人民币。
事发区域现场照片
2024年7月2日8时,某劳务公司的玻璃运输班组吴某宇、吴某兵(死者)、庹某胜、吴某红、吕某飞、邓某军六人在中金大厦29层进行幕墙玻璃搬运作业,主要工作内容为将事发现场存储的幕墙玻璃搬运至卸料平台上。经调查,事发现场存储在包装木箱内的七块幕墙玻璃为互相贴合且垂直立放状态,工人在现场搬运幕墙玻璃时,需用手将搬运的玻璃与其他玻璃剥离,然后用绳子将剩余的玻璃捆绑在脚手架钢管上以免玻璃发生倾倒(如下图)。事发时,现场工人已完成一块幕墙玻璃的搬运工作。
涉事幕墙玻璃固定情况
8时30分许,现场工人在将第二块幕墙玻璃从包装木箱中搬离时,吴某兵站在玻璃的正前方,其他工人站在两侧,现场工人将第二块玻璃与剩余的五块玻璃剥离后,准备用绳子将剩余的玻璃固定住,此时剩余的五块幕墙玻璃突然发生倾倒,吴某兵躲避不及,被倾倒的六块玻璃压住,其他工人立即上前帮忙,利用钢管等工具将倾覆的玻璃撬开,将吴某兵救出后,用木板将吴某兵抬至1楼地面。随后,劳务公司负责人陈某华安排车辆,于9时10分许将吴某兵送至深圳恒生医院抢救。
7月3日7时许,吴某兵经救治无效死亡。
(一)直接原因:
据调查分析,结合第三方安全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
1.吴某兵个人安全意识淡薄,进行幕墙玻璃搬运作业时,违反了深圳方大建科公司关于《玻璃存储、开箱及搬运》的要求,站在被搬运玻璃正前方作业,被倾倒的幕墙玻璃砸中身体。
2.被搬运的幕墙玻璃未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涉事幕墙玻璃竖直立放在楼板上,未按要求使用“人字架、三角架”等专用货架进行存放,搬运过程中未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涉事幕墙玻璃现场
(二)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