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尔泰化工公司”)发生一起事故
2024年12月2日,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尔泰化工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2·02”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检维修作业,导致的一般气体闪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 12月1日 造气车间副主任陈某某填写动火、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作业证》,申请对造气车间布袋除尘器箱体进行检维修,并报公司安全科科长李某某、安全总监赵某某进行审核审批,因装置管道气体置换未完成等相关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安全作业证》没有通过审批。 ✓ 12月1日8时30分 在未制定造气车间布袋除尘器检维修方案和未办理相关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的情况下,造气车间副主任陈某某安排对造气车间布袋除尘器箱体进行检维修作业。 ✓ 12月2日9时34分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布袋除尘器箱体内突然发生闪爆,造成陈某某和王某从布袋除尘器箱体顶部坠落至地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进入造气车间燃烧炉未完全燃烧的可燃气体进入布袋除尘器内聚集达到爆炸极限,在没有将布袋除尘器箱体及有关管道内可燃气体置换完全的情况下,违章检维修作业造成气体闪爆,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追究 兴尔泰化工公司时任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科科长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领导、管理等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兴尔泰化工公司经理等7人对事故负有相关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