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丘市吕公堡镇毕村一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2025年11月16日8时30分许
河北任丘市吕公堡镇毕村
一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
企业未向任丘市应急管理局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025年11月17日
任丘市应急管理局
接到群众关于该事故的匿名举报
立即联合吕公堡镇政府前往现场核查
经核查举报属实
涉事公司2人被罚
地方6名公职人员被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现场图片
2026年2月26日,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点击网址:http://yjglj.cangzhou.gov.cn/yjglj/sgdc/202602/3320b15041744d6f96ab7a298eca3c12.shtml),经调查认定,任丘市鼎轩建筑器材有限公司“11·16”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设备拆除作业中因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吕某辉、刘某平在作业前未充分辨识设备拆除的风险,未采取相应的防侧翻措施,在将立辊机组与平辊机组连接件拆除后,再次组装过程中,立辊机组失去平衡发生侧翻,砸中正蹲在南侧地面作业的吕某辉,致其死亡。
事故间接原因 1.鼎轩公司在拆除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辨识和非常规作业风险管控措施。企业在设备拆除作业前未开展专项风险辨识,未发现设备存在的侧翻风险;未在作业前对风险措施和安全管控措施进行确认,未排查拆除作业中新产生的风险。 2.鼎轩公司未对临时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吕某辉和刘某平日常以售卖和零工为业,不具备机械设备拆除的专业知识。鼎轩公司在开展设备拆除作业前,未对二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鼎轩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不完善。未提供拆除作业必须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