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23日内蒙古某发电厂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快报
2020年4月23日,内蒙古某发电厂建设工程发生1起外包人员物体打击伤亡事故,造成1名外包人员死亡。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20年4月23日10时28分内蒙古某发电厂建设工程2号标段#2汽机低压缸调整通流间隙,汽轮机安装组作业人员东某(施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男,2001年4月1日出生,钳工帮级工,担负辅助作业角色),在#2汽轮机低压缸隔板安装调整倒运后,将隔板(低压缸调侧四级上半,直径3315mm,厚345mm,重3.5t)吊放在隔板存放区(#2汽轮机运转层平台15米B列16~17轴附近),方案中未明确摆放方式,常规采取平放方式,解除吊钩时隔板为立放状态)解除吊钩后发现隔板未放置稳固,作业人员为了稳固在隔板外侧底部垫支木板防止向外倾倒,过程中隔板倾倒将该员工胸部及以下被压在隔板下,作业组立即将伤者送医,11点22分送到盟中心医院,11点30分经确认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二、应急处置
10时33分施工单位报EPC;11时45分EPC报电厂项目管理部;11时57分电厂项目管理部报公司总调度室,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12时37分公司总调度室报集团公司。
三、事故原因
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项目现场立即全面停工整顿,成立“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改”领导小组,“四方七家”参建单位全面开展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改,深刻剖析、查找、整改人员思想认识、安全培训、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二)成立事故处理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配合地方政府调查组、成立整顿验收组。全面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项目整顿验收复工准备。
(三)坚决打击整治“三违”现象,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高风险“三违”和严重违章行为,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逐级追究现场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让每一名作业人员真正做到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想违章。
(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学习讨论,切实用血的教训告诫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性、按章操作的必要性,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五)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全力推进整改,该停产、停建、停用的坚决停下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项目部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各类违规、违章现象做到抓早、抓小,决不降低标准,按照“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和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