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一工厂2名员工吸入了酒精挥发气体倒下

2020年4月14日,江苏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卫健委的移送,称4月13日凌晨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城北博青路258号某公司三楼高光车间内精雕工艺生产线的2名员工张某、罗某因中毒住院。



经核查,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有阳极、镭雕、高光等,主要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铝板、硫酸、磷酸、氢氧化钠、酒精等。根据现场初步判定张某、罗某因大量吸入酒精挥发气体导致中毒;而公司门卫室旁边的仓库内存放了20桶(25L/桶)的酒精,涉嫌违法存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现场取证,该公司涉嫌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以及未按规定组织罗某等5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违法行为。


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了卫健和应急管理2个条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立案查处,从不同领域对其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