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福田岭南大厦事故 专家组调查分析报告
“6·23”福田岭南大厦事故
专家组调查分析报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6·23”福田区岭南大厦事故
专家组调查分析报告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受福田区安监局委托,现聘请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名单及资质证书见附件),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专家组成员通过查看现场、询问在场人员,汇总当时抢救等各方面的情况,提交技术专家组分析报告如下:
一、 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深圳合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日,注册地址系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石家村安佳工业区128号,法定代表人系应小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60247947G。
深圳福道壹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道壹海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日,注册地址系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法定代表人姚丽嫦,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13023951。
二、 事故现场经过
2016年6月23日,张仁伟安排李建部、张强两人到岭南大厦进行空调安装施工。13时40分左右,两人把作业平台移动到位后开始水管和铜管的安装作业,由张强负责安装管码,李建部负责具体布线。13时57分许,李建部做好水管安装,从操作平台下来准备材料时,张强在操作平台上发生触电(据现场目击者称,张强双手紧握头顶消防管道,身体收缩,双脚离地),从操作平台上摔落至地面,坠落高度2.85米;经120急救中心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三、现场勘探分析
施工现场分配电箱无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连接电缆电源线未做接地保护;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4.5.1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12.4.1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握式及移动式电器;必须要有接地保护。
移动插座电源未做接地保护,L线与N线绝缘电阻为零。
临时用线L线与N线在未连接任何设备下,电阻为零。
现场经检测有漏电现象的插座的电缆线有被重物挤压现象,这样会破坏电缆的绝缘性。
现场使用的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用兆欧表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正常状态。
四、总结
根据现场的勘查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在未移动电缆时插座和分电源箱,检测有漏电现象(测得电阻值为“零”)。从铁架处把电缆线移开后,电阻为经过检测为正常值。把整个电缆线剥开后未发现明显的损坏处。
由以上判断为,电缆线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受到重物(铁架自身重量大约25公斤,铁架上两人工作体重大约125公斤,总重150公斤)的挤压使电缆线的绝缘降低产生漏电现象,张强(事发现场赤脚)的双手抓住消防水管形成了回路,造成了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 事故防范与整改建议
1、对整个用电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测,发现有问题的要及时更换;
2、电源箱里的开关需要增加漏电保护器,做好接地保护;
3、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
2016年10月9日
参加事故分析技术人员
职 称 | 姓 名 | 证书编号 | 电话号码 | 签名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琦 | 00265975 | 13590190919 | |
电工 | 张晋光 | 0119118650001 | 13048864984 | |
电工 | 林伟军 | 20011300089 | 13686403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