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当场死亡!关于济南“3·9”行车卸扣断裂事故的通报,吊索具到底什么时候该报废?

事故通报:2020年3月9日8时20分,莱芜市国泰经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近日,山东济南钢城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济南市钢城区“3·9”莱芜市国泰经贸有限公司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调查报告全文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3月9日上午8时许,当满载钢捆的货车到达国泰公司院内后,按照平常惯例,李永实、赵发坤和王自平自行开始进行钢捆卸车、堆垛作业,其中,赵发坤和王自平负责摘钩,李永实负责用遥控器操作行车。8点20分,李永实操作行车,用该行车的小钩,将吊运的两捆钢材(热轧H型钢,W8×18/13.11m,14pcs/4882kg,两捆理论重量9.764吨)下降到距离地面钢捆垛(垛高2.4米,宽3.2米,长13.2米)上方1.5米处时,行车“小钩”下挂的横梁一端的卸扣发生断裂,吊运的钢捆随即坠落至下方钢垛的边缘,连同被砸落的型钢一同向地面坠落,将正在钢垛下部清理铁钥子的赵发坤砸中。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国泰经贸公司操作人员在进行钢捆卸车作业时,由于使用的吊具上的卸扣突然断裂,造成起吊的钢捆坠落,砸中吊物下方的操作人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国泰经贸公司对设备的管理混乱


国泰经贸公司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行车及附属部件安全管理不到位:


(1)国泰经贸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行车卸扣,未在扣体上标注制造商的识别标记或符号,无追溯标记,极限工作载荷标示不规范,不符合《一般起重用D型和弓形锻造卸扣》(GB/T25854-2010)规定。所使用的卸扣从一般经销商购买,未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合格证。国泰经贸公司经营过程中所用到的行车,未装设运行声光报警器,不符合《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2011)规定,致使行车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无法向周边人员发出安全提醒信号。


(2)该行车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并进行登记,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3)国泰经贸公司私自对使用的行车进行改造,聘请的个人不具备与特种设备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在改造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改造情况告知市场监管部门,改造完成后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无法保证安全。

2、国泰经贸公司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国泰经贸公司对经常进行的钢材卸车、堆垛、装车等作业,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对相关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作业顺序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明确的规定,致使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作业行为非常随意、无章可循。

3、国泰经贸公司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到位

钢捆卸车人员赵发坤、王自平、李永实,进入公司上岗作业前,国泰经贸公司均未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虽然日常对其进行简单安全生产口头教育,但未就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未建立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自我保护能力差,冒险作业。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济南市钢城区“3·9”莱芜市国泰经贸有限公司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类似事故



起重机械操作21个安全要点

1.安全站位

在吊装作业中,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站在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险的,一且发生危险极不易躲开。所以,工作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检查落实,以防不测。

2.正确认知吊索具安全系数

吊装作业中,工作人员无吊索具安全系数的正确认知,往往以不断为使用的依据,致使超重作业总是处在危险状态。

3.拆除作业中一定要对遭遇的各种因素有预见性

比如:物件估重,切割的彻底性,拆除件受挤压增加荷重,连接部位未经检查就强行起吊等。

4.杜绝失误性操作

吊装作业与很多施工不一样,涉及面大,经常使用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吊车。日常操作习惯、性能、指挥信号的差异等因素很容易引发误操作,所以要特别谨慎。

5.对被吊物体绑扎一定要牢

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要采取“锁”而不是“兜”;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要采取“垫”的措施。

6.滚筒缠绳不紧

大件吊装拆除,吊车或机动卷扬机滚筒上缠绕的钢绳排列较松,致使受大负荷的快绳勒进绳束,造成快绳剧烈抖动,极易失稳,结果经常出现继续作业危险,停又停不下来的尴尬局面。

7.临时吊鼻焊接不牢

(1)临时吊鼻焊接强度不够。这里所讲的焊接强度不够,是指由于焊接母材表面锈蚀,施焊前清除锈斑不彻底,造成焊肉外表美观丰实,而实际焊肉与母材根本没有熔解在一起,载荷增加或受到冲击,便发生断裂。

(2)吊鼻受力方向单一。在吊立或放倒长柱形物体时,随着物体角度的变化,吊鼻的受力方向也在改变,而这种情况在设计与焊接吊鼻中考虑不足,致使有缺陷的吊鼻在起重作业中突然发生折断(掰断)。这类情况需要事先在吊鼻两侧焊接立板,立板大小厚度最好由技术人员设计。

(3)吊鼻焊接材料与母材不符及非正式焊工焊接。

8.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

设立吊装工具或借助管道、结构等作吊点吊物缺乏理论计算,靠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或管道、结构吊物承载力不够或局部承载力不够,一处失稳,导致整体坍塌。

9.滑轮、绳索选用不合理

设立起重工具时,对因快绳夹角变化而导致滑轮和拴滑轮的绳索受力变化的认识不足,导向滑轮吨位选择过小,拴滑轮的绳索选择过细,受力过载后造成绳断轮飞。

10.无载荷吊索具意外兜挂物体

有很多事故是这样发生的,起重工作已经结束,当吊钩带着空绳索具运行时,自由状态下的吊索具挂拉住已摘钩的被吊物或其它物体,操作的司机或指挥人员如反应不及时,瞬间事故便发生了,而这类事故对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具有非常恶劣的后果。

1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与实际作业脱节

主要表现为内容不全,缺乏必要的数据或施工方法与实际操作情况不符,使施工方案变为应付上级检查过关的挡箭牌,而没有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12.空中悬吊物较长时间没有加封安全保险绳

有的设备或构件由于安装工艺程序要求,需要先悬吊空中后就位固定,而有的悬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安全保险绳,一旦受到意外震动、冲击或焊把线等伤害,将造成悬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

13.工序交接不清或多单位施工工序平衡有漏洞

如有的结构或平台上一班拆除但下班交接不清楚,张三搭的棚子能否上人王五不知道,甲单位切断了平台梁而乙单位继续往平台上放重物,以致造成临时支撑过载。结果是问题发生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4.施工忙于进度确认不够

吊车站位没有进行地下咨询;作业前对吊运物重量确认不准及周围环境中的高压线路、运转设备、煤氧管道泄漏点等隐患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发现而吃大亏。

15.使用带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为了省事,找根绳扣就用,殊不知这是别人扔的报废的绳扣,有的受过内伤,有的局部退过火,还有的让电焊打过,而这些毛病和问题是不容易检查出来的;还有的贪图便宜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滑轮、吊环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业时提心吊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请不要用别人扔的绳扣,对损坏报废的绳扣及时切断,防止他人误用;不要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吊具。

16.将麻绳当作安全绳

因为麻绳的承载性能远远不及钢绳,而且麻绳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极易遭受损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绳作安全绳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产生心理依赖造成事故。

17.未设警示区

大件吊装及高空作业下方危险区域未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和安排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危险区域而发生事故。

18.吊车长臂杆吊重物对“刹杆”考虑不周

吊车长臂杆起吊重物时,由于吊车臂杆受力下“刹”,杆头与重物重心垂直线改变,如起杆调正不准,将造成被吊重物瞬间移位,如作业人员考虑不周,没采取回避措施(特别是在空中),就可能是一起事故。

19.两车同抬翻转一件物品计重不准

由于翻转中重心在变换,如果计算不准,特别容易导致其中一台吊车过载失稳而发生问题,这方面如果发生问题不但威胁到人的安全,而且机械经济损失巨大,历史上有深刻的教训,需要特别引起施工及技术人员的重视。

20.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如在天车梁上作业,事先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不够或因天车司机忙中出错的误操作,由于未采取挂警示旗、警示灯、设车档等措施,致使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躲避不及发生意外。

21.对气候影响考虑不足

露天未安装完的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没采取可靠的封固措施,使用中暂停的塔吊吊钩没升到安全位置或锚封在较轻的重物上等,一阵风刮来便可能造成事故,有时突然出现阵风暴雨使电源短路,想抬钩都来不及。所以,养成良好的施工作业习惯非常重要。再有,风天大件吊装必须要考虑风载对吊车的影响因素,有危险或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不要作业。


何时报废?起重绳索、吊索具缺陷判定及报废标准


1.缺陷:钢丝挤出 处理:立即报废


2.缺陷:单股钢丝绳 绳芯挤出 处理:立即报废


3.缺陷:绳股凹陷、绳直 径局部减少 处理:检查或降低载荷


4.缺陷:绳股挤出/扭曲 处理:立即报废


5.缺陷:局部压扁 处理:立即报废


6.缺陷:纽结(正向) 处理:立即报废


7.缺陷:纽结(逆向) 处理:立即报废


8.缺陷:绳股挤出/扭曲 处理:检查、降低载荷、严重报废

9.缺陷:笼状畸变 处理:立即报废


10.缺陷:外部磨损处理:润滑、观察


11.缺陷:绳股凹陷、绳 处理:立即报废


12.缺陷:表面断丝 处理:一捻距内2处 断丝或10%断丝报废


13.缺陷:内部绳股突出 处理:立即报废


14.缺陷:局部直径变大 处理:增大5%,立即 报废


15.缺陷:局部压扁处理:立即报废

02卸扣使用方法

以我们常用的U型卸扣为例示意,为便于说明,对卸扣的组成做如下定义,见下图:

我们知道,卸扣是最常用的一种索具,吊装必备,使用最为频繁,卸扣相对简单,但也更容易出现问题。目前,主要使用卸扣的方式有如下三种:

第一种

第二种

第三种

三种方式哪一种是正确的,哪一种是错误的呢?

我们逐一来说明先说第一种,卸扣横向受力,我们说这种使用方式是不对的,卸扣的正确受力如下图所示:

第一种受力方式,钢丝绳的力作用于扣体上,这极容易造成卸扣变形,从而使吊物脱落(因试验工具有限,无法展示将卸扣最终拉变形的画面)。
第二种受力方式,在提拉钢丝绳的过程中,钢丝绳作用在卸扣销轴上的摩擦力极容易将销轴转出,从而使吊物脱落而发生危险。
第三种受力方式,销轴在固定端,起吊过程不产生转动,很好保证卸扣连接的紧固,所以是正确的。
03吊斗钢丝绳的优秀做法

吊斗钢丝绳绳夹4个,且方向设置正确

吊斗钢丝绳内侧设置鸡心环、卸扣,防止钢丝绳磨损

吊斗钢丝绳长度超过30cm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300mm)
04吊装捆绑,通常有三种方法
一、兜绳捆绑法:
将吊装带从重物的底部穿过,绳头挂在吊钩上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装箱设备或外形比较规则的设备。

二、卡绳捆绑法:用卡环把吊索卡出一个绳圏,再用绳圈捆绑起吊重物的方法。采用卡绳捆绑法时,一般是把捆绑绳从重物下面穿过,然后再用卡把绳头和绳子中段卡接起来,绳子的中段在卡环中可以自由窜动,当捆绑绳受力之后,绳圈在捆绑点处对重物有一束紧的力,当重物达到垂直的程度后,捆绑绳在重物的表面就不会滑绳。

三、卡环连接捆绑法:用卡环把吊索的绳头和重物上的吊环、吊耳连接起来进行起吊重物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常用于吊耳或是吊环的设备、重物的捆绑,根据重物上的吊耳或是吊环的多少,采用相应的卡接点数。

05钢丝绳常见不合格照片汇总(实图版本)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润滑良好,与金属结构无摩擦。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也不得磨损严重。(直径不得减小7%,断丝数不得大于总根数的10%。)

弯曲


断丝

单股断丝

断芯

锈蚀

压扁、扭结、笼状畸变(散股)

笼状变形

纽结

排绳不整齐且已压扁

断丝

笼状畸形

压扁

断股

排绳不整齐

断芯

笼状畸形

弯曲

断丝

断股

笼状变形

主绳是检测必查的项目,不合格就可判定塔机安装不合格。请大家一定要自查。


附件:培训课件





篇二,吊索具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