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示:机械运转区域严禁站人,血的教训!“7.19”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事故通报:2020年7月19日22时35分左右,济宁市龙浩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7月19日19:12分,龙浩钢管公司工人李培松、张广利到达分剪车间开始工作。22:33分,李培松安排张广利清理打扫分剪产生的钢丝残渣。张广利打扫完后用手推车将残渣运至 车间外废料收集池。22:40分,返回车间的张广利发现李培松不见踪影,在停下机器后,发现李培松已被卷入收卷机中。张广利立刻跑出车间去办公室喊人施救,厂长傅安文、机修工杜邵华、管机调试工江继产、营销部长江文斌先后赶到现场,江文斌拨打 了 120急救电话。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李培松在收卷机工作时,由于两分卷钢带松紧不一致,在没有降低转速且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违规进入收卷机1米内严禁站人区域,带着手套,独自将手伸进内侧钢带加棉毡,不慎卷入钢带,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龙浩钢管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 ①。分剪岗位工人对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处理 措施掌握不熟练。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②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完善。


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李培松,龙浩钢管公司分剪岗位工人。在机器运转出现钢 带松紧不一致时,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 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2.傅安文,龙浩钢管公司厂长,负责公司内部生产管理。督促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侯林,龙浩钢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未有效 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没有有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紧急提示:严禁进入机械运转运动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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