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湖北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无证电焊工被拘留十日!

2020年11月6日,湖北孝感市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涉事焊工严某此次火灾事故中过失导致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严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目前,严某已送至孝南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起火现场画面

▲工地被浓烟熏黑的墙体


燃烧过后的地面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焊工在电焊操作时未有任何保护措施下违规操作,导致火花飘落引燃斜下方邻近辅助建筑材料而引发火灾,且此电焊工的焊工证现已过期。以上事实由询问笔录、火灾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提醒 

气焊、电焊、切割都属于焊割行业,这一行业作业时危险性极大,极易引燃周边物品引发火灾。在焊割作业前,一定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火灾隐患的防范工作,而且作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作业。


类似案例一:事故面前没有老师傅,焊工违规无证上岗被刑拘!


2019年7月1日,有着8年电焊工作经验的柯师傅收到了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柯师傅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柯师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代价。


 原来,柯师傅虽然有着8年电焊工作经验,他却一直没有考取电焊证,而今年他为了方便照顾家人,从江苏回到老家从事电焊工作,没想到在上个月开展电焊作业时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不慎引发工地火灾。



类似案例二:电焊工违规切割!董事长、安全员、电焊工等10人被刑拘!
2019年7月14日下午1时许,47岁的电焊工郭某某,在切割江汉饭店二楼冷却塔的铁架时,违规操作引发火灾,致该建筑屋顶被烧。7月15日晚,在当地警方支持下,江岸分局民警赴大悟县将郭某某抓获。现场判断为江汉饭店外立面改造引发火灾,起火部位为五层楼楼顶,燃烧物质为木材等。经过消防紧急处置,当日下午17时左右明火已经被扑灭,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饭店房顶的房顶已被烧垮。当时初步查明,起火原因系电焊工在二楼室外阳台用电焊切割铁架火星引起。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7月16日通报:“7.14”江汉饭店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事故责任调查迅速启动。10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

包括:

  1. 江汉饭店法人、董事长兼武汉合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杜某某

  2. 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彭某某

  3. 湖北合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何某某

  4. 湖北合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王某某

  5. 公司项目经理邓某

  6. 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杨某

  7. 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某某

  8. 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王某某

  9. 电焊帮工韩某某

  10. 电焊工郭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