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技术分析|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11.17”爆炸火灾事故

2015年11月17日18时15分许,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碳五分离装置区域内的阻聚剂配制罐(V-1206)发生爆炸致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引发次生灾害,直接经济损失9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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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工艺简介

本次事故爆炸点是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碳五分离装置内,直径1.6m、高2.4m、编号V-1206的阻聚剂配制罐。该装置原料和产品中含有异戊二烯、间成二烯等戊二烯物质。为了防止戊二烯自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 添加阻聚剂的工艺技术。这次发生事故的单元是使用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YKS- 366型阻聚剂,其成分是将阻聚剂氮氧自由基哌啶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溶入乙腈溶液中。其溶剂乙腈闪 点6C,爆炸极限3~16 V%,为甲8类易燃液体。该阻聚剂用铁桶包装运输给用户。V-1206罐设置有现场显示液位计、压力表、远传显示液位计、带阻火器与阀门的放空管、带阀门]的充氮气管、安全阀,为防止阻聚剂在低温条件下从乙腈中析出,罐体环绕防爆加热电器带。按常压方式运行。企业正常生产时阻聚剂通过阻聚剂泵( P-1209)不间断地从阻聚剂配制罐V-1206底部抽出,打入异戊二烯萃取精馏塔(T-1201A)的回流副线,当V-1206罐液位低于规定值时,需要配制补加阻聚剂。配制补加过程是将购置的桶装阻聚剂用临时隔膜泵通过临时管线从罐体下部泵入V1206阻聚剂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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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技术分析

正常生产工艺决定阻聚剂罐液面上可形成较大空间,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使用充氮设施对负压吸入和使用临时管线带入的空气进行置换和保护,使罐内空间部分形成乙腈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乙腈的爆炸极限3%~16%) ;又因为环绕设备的电伴热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绝缘体出现破损,对罐壁放电,局部造成高温。两者结合导致阻聚剂配制罐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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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反思

该公司对阻聚剂配制罐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明确该单元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对设备配备的充氮设施作用辨识不清,没有使其发挥应有作用,且在冬季使用桶装阻聚剂过程中发现了阻聚剂在罐内有析出现象,为防阻聚剂有效成份不能全部按规定量加入塔中而影响阻聚效果,在未充分论证情况下,比照原设计在防爆区内为水罐防冻结方式,添加了同型号的防爆型电伴热带做为应急措施,在采取措施后也未及时补办设计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