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电厂4月4日发生一起外委人员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21年4月4日,#1机组检修安排在9:30进行#1炉炉内升降平台验收,9:30分时,各验收部门人员到#1号锅炉12.6m平台集合,准备进行验收工作。9:50左右燕某(乙方:陕西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名称:2021年锅炉升降平台校验验收;男性,1976年出生)擅自进入人孔门,人孔门内有炉底满铺固定平台,在升降平台与固定平台之间,搭设了一个人员上下的升降平台斜梯步道(高度大概2.6m),大概10:00左右,外委公司升降平台上人员听到“哎呦”一声,下来查看,燕某躺在升降平台爬梯下面,通知人孔门外面人员,燕某摔伤,拨打120,救护车10:18分到厂后救护人员到12.6m平台进行抢救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11:30接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通知,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二、集团领导批示
1.要求华北公司配合相关单位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要求华北公司尽快查明并上报事故分析文件,内容包括事故原因、经过、初步责任、后续措施等。
3.要求集团安环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系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责,严格处理。
4.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切实加强现场专业化服务等外委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安全措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