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涉嫌瞒报4人遇难安全事故”,河南新密回应已展开调查
通报截图
以下来源: 中国企业报中企融媒、中国网
记者从河南省新密市相关部门获悉,5月26日晚,新密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疑似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私下与受害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涉嫌瞒报该起事故。对此,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回应称,没有接到该企业上报安全事故的情况,将立即安排调查处理。
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亚军,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占股51%,郑州坤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占股49%,属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据知情人反映,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疑致4人死亡,且并未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属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依据规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该矿副董事长(主要负责人)李为民电话,均未接听,发信息采访此事,也未得到回应。
为了解情况,记者致电新密市牛店镇党委张国辉书记,张书记称不知情辖区内发生该起致4人死亡事故,让记者和主抓安全生产的副镇长王建智镇长联系,王镇长称也未接到事故上报情况。
6月6日晚,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樊晓鹏回应本网时称,未接到该起事故上报情况,将马上安排人员进行调查落实。6月7日上午,新密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科郑科长给记者回电称,由于现在正在调查5月7日新密大隗镇的一起1死1伤安全事故,一周后才能结束,由于人手不够,需等到1周后才能启动该起事故的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