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市煤气火灾事故
江苏扬中市煤气火灾事故
2019-11-21
11月20日,扬中市公安局油坊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求助,称自家煤气罐突然起火,民警立即与所内消防专职队队员赶往现场。
民警一行赶至现场后发现,王某已自行将煤气罐搬至后院空地处,横放在地,且煤气罐阀口已无火焰。消防专职队队员见状立即将煤气罐抱起,并向附近河道跑去,仅用15秒,便将煤气罐放入河内,并将罐体阀门打开,疏散罐体压力。消防专职队队员解释,燃烧的煤气罐体不可横放在地,此举极易引起爆炸,并且燃烧熄灭的煤气罐罐体内充满压力,较之于正在燃烧的煤气罐,未燃的罐体更危险,遂其立刻将煤气罐抱离现场,妥善处理。
来源:新镇江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