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燃气施工工地土壁塌方致一人死亡 市安委办约谈“8.12”事故责任单位

8月12日,岳塘区芙蓉大道次高压燃气管线改造工程施工点(华远石化加油站湘荷站前方约100处),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8月28日,湘潭市安委办约谈事故责任单位,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研究整改措施,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陈术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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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8:20左右,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在岳塘区芙蓉大道次高压燃气管线改造工程施工点(华远石化加油站湘荷站前方约100米处)安装地埋燃气管道,焊工罗某某和马某2人负责在连接坑内焊接燃气管道(直径400mm),辅助工张某某、黄某某和程某3人负责在路面辅助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连接坑(深约3米,宽约2米)内的土壁突然塌方,从罗某某(男、死者)的身后压来,导致其身体被土方掩埋,当场死亡。



会上,事故责任单位—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等单位负责人作了检讨发言。


陈术贤要求:

事故责任单位要进一步从自身找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零事故的目标理念;任何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要认真做好“双预防”工作,加强“双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积极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将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将班前会落实到位,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来源:湘潭应急管理  发布于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