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员工直接被炸飞,当场死亡,动火作业时发
近日,据网友爆料,国内某超大型石油集团下属工程建设公司的分包商,在采油厂注水站对500立方缓冲罐顶部进行更换围栏作业时,发生闪爆,导致在罐顶作业人员从罐顶坠落,当场造成2人死亡。
动火作业事故频发
再看一起惨不忍睹的动火作业事故
员工在折磨中死亡...
从监控视频可以发现,事故受难者,并非违章动火者本人,而是另外一个随后过来调试阀门者。视频的画面右下角显示“二甲酯”字样。
二甲酯
1、主要用途:用于制造染料及作为胺类和醇类的甲基化剂。分析试剂。有机合成,甲基化试剂。溶剂。其蒸气毒性强,曾用作战争毒气。用作测定煤焦油类的试剂,在有机合成中用作甲基取代剂。
2、安全措施:密封包装,并贮于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3、危险特性:遇热源、明火、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与氢氧化铵反应强烈。
此外还可以看到现场的作业环境非常恶劣,作业场地内电线纵横错乱,四周均是高危化学品罐体,现场看不到任何安全措施,更无专人监护。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野蛮施工造成的事故。
各企业务必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将事故逐级传达至各基层单位、班组和岗位: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
1.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楚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圈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5.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
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作业;必要是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氧;
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 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三】动土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2.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
3.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5.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6.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
7.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9.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1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
11.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
12.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3.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 36V、24V、12V防爆型灯;
14.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
15.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
【四】临时用电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m,道路不低于5m;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m;
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五】高处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4.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6.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
7.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9.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10.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
11.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12.高处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六】吊装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5.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7.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8.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
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6.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2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3.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
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
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七】设备检修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按规程停车,断电,切断检修设备上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2.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
3.所有与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道加盲板隔绝;
4.如设备检修时、需用火、进入受限高间、盲板抽堵、临时用电、高处、吊装则应办理相应作业证及落实安全措施;
5.对可燃、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合格;
6.设备检修前30分钟内取样分析检测合格;
7.焊工、电工、压力容器检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8.检修人员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选择配备灭火器
9.作业现埸夜间有充足照明;
10.设警示牌並设定警示区域;
11.检查工器具,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保持安全间距。
【八】盲板抽堵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盲板强度、样式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人员熟知现场有害因素情况;
3.作业人员佩戴劳保防护品符合要求、在有毒物料环境中,佩戴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在腐蚀性物料环境中佩戴防酸碱护镜等护品;
4.在易燃场所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5.关闭待检修设备出入口阀门;
6.设备管道泄压;
7.设备管道介质清空;
8.作业时站在上风向并背向作业;
9.高处作业时系挂安全带;
10.盲板抽堵按图作业,并编号挂牌。
来源:安全生产技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