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起重伤害事故,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

因其施工总承包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日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十四局三公司)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处罚截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鲁建罚字〔202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0月7日,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标段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致我厅《关于建议暂扣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苏建函质安〔2019〕669号),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第十三条规定,我厅依法启动对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称,经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核,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不合格,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月20日向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0〕9号),中铁十四局三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签收后当即放弃提出陈述、申辩,自愿接受处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对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4〕181154)30日的行政处罚。


  鲁网记者查询获悉,去年10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禁止中铁十四局在江苏承揽新的工程。


  上述《通报》内容显示,2019年10月7日下午16时35分左右(国庆停工期间),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标段工程工地,地质勘察单位南京市彩宁地质勘察工程队在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标段进行钻机转场时,由于吊带断裂使得钻机上一根钻杆砸到1名钻探作业人员(男、51岁、云南临沧人),致其头部受伤。16时45分120到场后,经医生抢救无效后宣布无生命体征。《通报》还称,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来源: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安全向前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