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负责人与燃气公司经理合谋盗窃天然气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逄振亮) 高陵一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与燃气公司运营经理合谋,用金属直通管代替计量表的方式盗窃天然气,先后作案约20次,涉案天然气价值35万余元。12月20日记者获悉,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6名被告人受审。

      李某是高陵区一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2019年初,李某联系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张某,通过给张某好处费让张某想办法盗窃天然气。张某提出可以用金属直通管代替锅炉房天然气计量表的方式实施盗窃。于是,李某遂安排物业公司人员曾某、柯某等4人具体实施盗窃。自2019年1月9日至3月13日,该物业公司共计实施盗窃天然气约20次,价值为35.7万元。为逃避燃气公司检查,每次作案后曾某、柯某等人都会将金属直通管换回天然气计量表。然而,由于频繁更换,导致天然气泄漏,业主发现后报警,该案案发,李某、张某等6人全部被抓获。

  12月18日,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被害单位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被告人家属等30余名群众参与旁听。法院经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盗窃天然气的作案方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小区千余名业主带来巨大安全风险的同时,也给燃气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