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7月15日,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苏安办函【2019】17号《省安委办关于落实省政府对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爆燃事故批复要求的通知》。调查报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