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2019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