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安全丨我国火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类型及原因

2019年,全国1796台燃煤机组共发生非计划停运910次,总时间73363.16小时,台年平均停运0.51次、39.57小时,同比减少0.27次、62.21小时。其中持续时间超过300小时的非计划停运共46次,总时间23239.58小时,占全部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的31.68%。

发生强迫停运815次,总时间57922.21小时,台年平均值分别为0.45次、30.68小时。同比减少0.18次、28.39小时。强迫停运占全部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总时间的78.95%。

三大主设备中,锅炉引起的非计划停运台年平均为0.23次、22.41小时,占全部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总时间的47%,是主要的非计划停运部件。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三大主设备引发的非计划停运占全部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总时间的66.66%。

2019年三大主设备引发的非计划停运的比重

主设备
停运次数(次/台年)
停运时间(小时/台年)
百分比
锅炉
0.23
22.41
47.00
汽轮机
0.07
3.89
9.11
发电机
0.04
4.39
10.55

按照造成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的责任原因分析,产品质量不良是第一位,台年平均为0.14次、10.8小时。前五位主要责任原因占全部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总时间的76.62%。

2019年非计划停运的前五位责任原因
责任原因

停运次数

停运时间(小时/台年)

百分比

产品质量不良

0.14

10.8

24.05

设备老化

0.08

7.76

17.86

检修质量不良

0.06

5.37

12.6

施工安装不良

0.04

5.08

12.25

燃料影响

0.04

3.28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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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按照我国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持续时间长短分类,停运次数最多的是10-100小时区间的非计划停运事件,并且大部分是强迫停运事件,占燃煤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的38.02%;其次是小于10小时的区间,占燃煤机组总非停次数的34.73%;超1000小时的有2次。

2019年非计划停运事件持续时间

火电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小时)
停运次数(次)
占停运次数百分比(%)
<10
316
34.73
10-100
346
38.02
100-500
233
25.60
500-1000
13
1.43
1000
2
0.22
备注:各分级数值范围中,下限值包含,上限值不包含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转自:中电传媒数据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