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3起事故均与风电相关!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8月事故通报!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8月事故通报》。


《通报》显示,2020年8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3起事故均为风电相关事故,分别为“8·9” 中国大唐所属山东烟台金岭风电场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8·9”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所属内蒙古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人身伤亡事故“8·20”中国华能所属内蒙古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具体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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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8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8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8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8·9” 中国大唐所属山东烟台金岭风电场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8月9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大唐烟台金岭风电场1名作业人员在场内35kV集电线路巡线过程中,使用园林伸缩锯时,因安全距离不足发生感应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刘玉波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赵永力


(二)“8·9”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所属内蒙古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8月9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巴兴图风电场运维检修单位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处理风机导电轨变形问题时,在爬梯过程中,因未正确悬挂安全带,从第三段塔筒距该段塔筒底部检修平台10米左右高度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唐懿


业主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柴永成


运维检修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陈科


(三)“8·20”中国华能所属内蒙古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8月20日,中国华能所属内蒙古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鲁建华后续200MW风电建设工程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单位中电大型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吊装106号风机机舱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拉扯缆风绳时误触碰到35千伏建华二GH集电线路9号杆塔导线,造成1名作业人员触电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鞠景生


业主单位上级单位及负责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王金宁


施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电大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朱景成


三、防范措施


1.强化现场施工方案管理。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编审批程序。分析施工作业中的风险,在施工方案中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并监督方案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作业,严禁擅自更改工艺流程,强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方案在现场执行到位。


2.强化风电运维施工作业的风险管控。风电建设运维单位要明确施工期间的各方安全职责,健全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针对风电安全风险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风电项目投运后,业主单位要将相关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业主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和专业方面的培训,加强季节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风电运维和施工作业风险可控在控。


3.严格落实政府和企业各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本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电力企业要将施工现场各相关单位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明确各方安全职责,加强作业现场人员违章督查和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尤其是对新入场的单位和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考核;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运维检修单位要健全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业主单位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扼制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