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吊装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5月4日某镍铁冶炼项目公辅设施系统煤气发电系统设施工程EPC总承包单位XX华天分包方XX建设普工肖某(男,42岁)与索某、张某、贾某共四人,在煤气发电工程2#锅炉安装现场使用卷扬机吊装栅格板平台(重约200kg)。在作业过程中,肖某为更好的配合吊装作业,进入钢丝绳运行的危险区域内,站在吊物的侧下方;此时东北角用于固定转向定滑轮的12#槽钢吊耳处突然撕裂,造成转向定滑轮挂钩脱落,转向定滑轮随受力的钢丝绳回弹击中肖某身体,其在被击倒落地时头部右侧磕到地面的槽钢,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肖某在作业过程中跨越钢丝绳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内冒险作业,因用于固定转向定滑轮的12#槽钢吊耳受力点疲劳撕裂,造成定滑轮挂钩滑脱后随受力的钢丝绳回弹击中肖永昌身体,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分包单位XX建设对劳务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没有针对性,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较差及安全意识淡薄;对卷扬机吊装作业存在的事故风险辨识不到位,派工不合理,未编制吊装方案,安全措施不完善;现场安全监护及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肖某的违规冒险作业行为。

2.分包单位XX建设对用于起重吊装的工器具及临时设施日常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发现、整改固定转向定滑轮吊耳存在的安全隐患。

3.监理单位广西XX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新入司员工的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业务水平较低,对项目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事故教训

1.煤气发电系统设施工程锅炉安装现场停用卷扬设备,改用塔吊或汽车吊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2.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起重吊装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临时支撑点(或吊耳)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措施,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该项要求作为一项管理制度长效执行。

3.各参建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作业人员对安全规程、事故风险防控知识、事故上报程序及事故案例等安全知识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尤其高处作业或临边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