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就在香港回归中国仅剩3天的这一天,位于北京市通县的东方化工厂发生了一次极为罕见的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这次事故造成9人当场死亡、39人受伤,20余个1000~10000m³的装有多种化工物料的球罐被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亿元。但耐人寻味的是,事故发生之后,北京市政府所派出的调查专家组与劳动部派出的调查小组产生了调查意见冲突,导致这起重大责任事故长达3年多未能结案,甚至还直接惊动了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这事已经过去20多年了,面对一起严重的爆炸火灾事故,三个专家组却得出了两个完全对立的结论,期间的“斗争”可谓异常惨烈。
大概,中国的专家都是极爱面子的,所以在调查的争端上往往寸步不让。追求真相是全人类的共同权力,打着捍卫真理的旗号来实现维护权威的目的,这常常是某些专家挥之不去的心结。
在这种内在动力的驱使下,便总有一些好事者或是代言人时不时地站出来喊上几嗓子。技术较量的战场一旦被搬到了舆论场上,“话筒”就显得格外重要,真相的天平往往在文字的鼓噪下变得不可捉摸。
谁是谁非?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甚至是人格人性应该得到哪些反思?
禅哥现将“历史中郎将”在2022年3月2日发的文章和当年第二专家组跟班参与者陈岩同志发表的调查论文呈现给大家,真相只有一个,请读者朋友们自己评断。最重要的,我们透过真相也要看到背后那些暗角,是它们在左右着我们的神经,让人不是那么安宁。
——禅哥
事故简介:
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死亡9人,伤39人,20余个1000~10000m³的装有多种化工物料的球罐被毁,经济损失近2亿元亿元。这起爆炸安全事故由于操作工开错阀门导致的,提醒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敬业精神与责任心,同时也提醒公司领导要落实责任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97年6月27日21时零5分左右,在罐区当班的职工闻到泄漏物料异味。21时10分左右,操作室仪表盘有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显示,泄漏物料形成的可燃气体迅速扩散。21时15分左右,油品罐区工段操作员张某和调度员郑某去检查泄漏源。21时26分左右,可燃物遇火源发生燃烧爆炸,其中泵房爆炸破坏最大,石脑油A罐区易燃液体发生燃烧。爆炸对周围环境产生冲击和震动破坏,造成新的可燃物泄漏并被引燃,火势迅速扩展,乙烯 B罐因被烧烤出现塑性变形开裂。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爆炸安全事故系在从铁路罐车经油泵往储罐卸轻柴油时,由于操作工开错阀门,使轻柴油进入了满载的石脑油A罐,导致石脑油从罐顶气窗大量溢出(约637m3),溢出的石脑油及其油气在扩散过程中遇到明火,产生第一次爆炸和燃烧,继而引起罐区内乙烯罐等其他罐的爆炸和燃烧。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死亡9人,伤39人,20余个10 00~10000m³的装有多种化工物料的球罐被毁,经济损失近2亿元。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以下是“历史中郎将”2022年3月2日发的文章
前言
1997年,就在香港回归中国仅剩3天的这一天,位于北京市通县的东方化工厂发生了一次极为罕见的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这次事故造成9人当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亿元。但耐人寻味的是,事故发生之后,北京市政府所派出的调查专家组与劳动部派出的调查小组产生了调查意见冲突,导致这起重大责任事故长达3年多未能结案,甚至还直接惊动了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消防战士鲜爱国在东方化工厂火灾现场
1997年7月1日,是香港告别一百多年殖民地历史,重新回归祖国怀抱的特殊日子,为此早在5月份,国务院就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副总理吴邦国同志在电视会议上郑重强调,在这一特殊的日子来临之时,全国一定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香港回归创造一个良好的国内氛围。6月27日晚,北京市笼罩着一片喜气洋洋的氛围之中,北京历史博物馆门前树立的巨型香港回归倒计时牌上,香港回归的日期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到了晚上大约八点钟的时候,位于北京市通县的东方化工厂迎来了一辆油罐车,车里满载大量用于乙烯裂解所使用的石脑油,按照惯例,工人们开始连接供油装置,准备进行油罐灌装作业。
北京东方化工厂
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北京东方化工厂:这是一家主要生产丙烯酸酯的化工厂,1996年,该工厂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一套能够年产15万吨的乙烯裂解装置,工厂占地大约1800亩,拥有职工大约4500人,是一座标准意义上的大型化工企业。在6月27日上午,该工厂曾经进行过一次灌装作业,这次灌装作业将厂区之中四个石脑油罐(被编号为ABCD)之中的A罐已经装满,因此操作人员打开空着的石脑油B罐与运油车相连接,向B罐之中开始灌装轻柴油。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现场负责灌装作业的工人们闻到了一股强烈的油气味道,当即判断是油气泄露。就在操作工人在石脑油罐作业区域之中寻找泄露地点时,时间定格在北京时间晚上21点27分,一声突如其来的大爆炸发生在石脑油灌装区域,顿时,通县上空火光冲天,强烈的爆炸引燃了油罐区罐顶的支架和罐体本身,火势迅速蔓延到与石脑油罐区相连的乙烯存储罐区之中。
被火烧红的罐体
晚上9点42分,距离火势最近的乙烯B罐在火势的蔓延之下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爆炸,这座能够存储上千立方米乙烯的球罐,由于内部乙烯被引燃,整个巨大的球体发生了解体,一团巨大的火球升入空中,火浪高达数百米,烈火的呼啸声和接连不断的爆炸声顿时烧红了北京城东的半个天空。不明原因的北京城东居民纷纷被爆炸声从睡梦之中惊醒,仓惶向附近的安全地区逃去,据后来地震台测定,这次爆炸的威力相当于一级地震的威力,附近数公里的民房玻璃全部被震碎,远在30公里之外的河北省三河县都能感受到强烈的震感。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有关领导和北京市主要领导立刻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大火,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人手不足,立刻请调天津市消防队连夜赶赴现场扑灭大火,数百辆消防车和1500多名消防员经过大约40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控制住大火的蔓延,保住了工厂之中剩余的球体和罐体,避免了连环爆炸的发生。
爆炸的辐射热,将罐区树木全部烤焦
6月30日大火被扑灭之后,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本次大火总共烧毁了10座大型油罐,其中发生剧烈爆炸的乙烯B罐在爆炸之中被炸成7块碎块,最终的一块重达46吨,飞离了现场134米;另一块重达13吨的罐体碎片则是直接抛到840米外的附近麦田之中,当时强烈的热辐射将周围大约五公里范围内的所有草木全部烤焦。
6月30日大火被扑灭之后,关于这次事故的调查立刻紧锣密鼓地展开,北京市聘请了9位专家组成第一事故专家调查组。
钟群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现为工程院院士);
陈良材:冶金部钢铁研究总院研究员;
王广生:北京燕山石化公司高工,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崔慕:化工部高工;
田永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王泽博:中国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薛明德:清华大学教授;
粱金忠: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检验中心研究员;
李志宪:劳动部事故调查分析科学技术中心高工。
(简称第一专家组),奔赴现场展开调查,时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专家组专家的钟群鹏教授担任第一事故专家调查组组长。除此之外,北京市政府还派遣了火察组、保障组和现场组保证专家组的调查取证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的区域展开了细致调查。
到达现场之后,在场的9人专家组立刻对事故现场的各种物品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分析,对现场爆炸物和罐体残骸进行了拍照,先后进行了数次专题研讨会。最后,在掌握大量调查事实的基础之上,以钟群鹏为首的第一专家组给出了整个“6·27”北京东方化工厂保证具体原因的初步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在6月27日上午原料罐区在进行装卸作业的时候,石脑油A罐事实上已经处于满载状态,而在晚上操作工卸装运油车上的原料时,由于开错了阀门,导致本来应该进入石脑油B管的原料进入到了已经满载的石脑油A罐,随着装卸的进行,大量石脑油从A罐顶部冒顶外溢,并且迅速挥发成为可燃性气体,导致整个装卸区弥漫着高浓度的石油气,遇到明火之后顿时发生猛烈爆炸,随后爆炸产生的燃烧又引燃了附近的乙烯罐体,导致整个罐区的大火发生。
消防战士鲜爱国和其战友在东方化工厂火灾现场
拿出初步调查结论之后,钟群鹏立刻于8月18日将事故发生的详细原因上报至北京市劳动局,当时的市委有关领导同意这一意见,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将调查意见迅速打印出来。可谁知过了2天之后,第一专家组的主要成员忽然接到劳动局的电话,追回了他们事故调查报告的初稿,要求他们只调查乙烯B罐的爆炸原因即可。北京市有关领导的相关做法让各位专家组的成员们大惑不解,钟群鹏立刻意识到,很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写出来的调查结论不符合有关领导们的“口味”。
北京市政府又从沈阳消防局、天津消防局和黑龙江消防局请来另外7名专家组成了第二专家组。
备注:据有关资料显示,7名专家分别是:北京市消防局的田景章;公安部沈阳消防所的王希庆、梁文基;天津消防所的刘良彬、耿惠民;黑龙江消防局的马恒圣、安徽省消防局的程晋盛(以下称第二专家组)。这个专家组的动作十分迅速,从成立到前往现场只去过现场两次,仅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得出了初步结论:其一,石脑油A罐并未出现冒顶事故;其二,本次事故是因为乙烯泄露引起的火灾爆炸;其三,乙烯泄露部位位于乙烯B管的一处液体管线。换言之,第二专家的短短几个意见,就将一起责任事故变成了一起因为设备问题引发的事故,这种事故调查结论直接影响到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程度。
消防官兵正在扑灭北京东方化工厂大火
尽管北京市另外成立了第二调查组,但是第一调查组的专家们却还是在8月29日向劳动部递交了有关“6·27”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且坚持了自己的观点。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997年11月4日,北京市相关领导在事先没有通知第一专家调查组的情况下,就直接以第二专家组的调查结论,向国务院上报了有关“6·27”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结论,这种情况令第一专家组的几位专家颇感意外。
得知这一情况之下,钟群鹏等人立刻在5天之后写信给当时的国家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写信。他们认为,第一专家组在经过50多天的详细调查之后,认定这起事故就是因为石脑油外溢引发的火灾,而并非乙烯管线泄露引起的。在得出初步调查结论之后,北京市有关领导口头通知专家组停止调查,随后又成立了另一个调查组得出了另外一个完全站不住脚的结论,并且上报国务院。
时任劳动部部长李伯勇
劳动部部长李伯勇接到这封信之后,针对这两种不同的调查结论,决定另外成立第三调查组进行一次详细、客观的事故调查。1998年2月10日,劳动部成立了“6·27”重大事故批复结案工作组,重新抽调了8名专家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在2月16日召开事故认定分析,邀请之前两个专家组的专家出席。听证会召开当天,第一专家组的专家全部按时到齐,而第二专家组的专家只来了一个人,并且坦言:“我是奉命行事的。”经过4天的开会探讨之后,第三专家组最终认为,第一专家组作出的调查报告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三次协调,北京市相关领导态度强硬,事故迟迟未能结案。
1998年,由于内部组织重新架构,“6·27”事故调查悬案被移交给新成立的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进行处理。9月24日,国家经贸委召开了“6·27”事故原因分析辩论会,三个调查组的专家悉数到场,北京市的相关领导也参加了旁听。在会议之中,第二调查组的专家依然坚持他们的认定结果,并且提出了两个证据:其一,在第一次爆炸之后,在事故现场的押运员被送往医院之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从遇难者气管内提取了烟尘和毛发,公安部门技术鉴定出其中含有乙烯残留物,因此可以证明是乙烯泄露引起的火灾。其二,原本通向轻柴油罐的阀门原本是开启的,但着火之后却呈现关闭状态,这只能是因为乙烯爆炸之后烧毁了密封圈使得阀门脱落关闭,因此轻柴油根本就没有灌装到石脑油A罐之中。根据以上两点,第二专家组判断,这是因为乙烯泄露引发的设备安全事故,而不是一起责任事故。对于第二专家组提出的两点依据,钟群鹏所在的第一调查组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钟群鹏认为,早在1997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就已经对9名受害人给出了详细的尸检报告,报告显示,9名遇难者肺部都存在石脑油和轻柴油的成分,而并没有乙烯成分,这充分说明第一专家组的调查结论是完全正确的。而第二专家组声称,公安局鉴定调查报告声称使用了“薄层色谱和紫外线光谱”分析得出死者气管之中含有“乙烯燃烧残余物”的结论,钟群鹏认为纯属无稽之谈。首先按照化学常识来说,乙烯燃烧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是一氧化碳和水,这些产物不可能通过“薄层色谱和紫外线光谱”这种测量方法得出有效的数据。其次,关于第二专家组提出的所谓“乙烯爆炸燃烧之后烧毁密封圈导致阀门脱落”这一情况,国家经贸委曾经将有关测试数据交给兰州炼油厂进行测试,他们最终给出的结果是:“当活塞和气缸同时升高50摄氏度是,活塞和气缸之间的间隙就已经消失了。”在现场温度很高的情况下,密封圈烧焦之后活塞与气缸之间不可能有间隙,因此也绝不会出现所谓“阀门脱落”的情况。
在随后的1998年12月,国家经贸委召开了第二次协商讨论会,在这次会议之中,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的负责人阐述了有关“6·27”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认定意见:“经充分讨论和研究,本次事故是由于操作员开错阀门引起的石脑油冒顶外溢,油气遭遇明火发生了剧烈爆炸,这是一起明确的责任事故,希望北京市劳动局能够按照国务院34号令‘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原则’的要求,真正吸取教训尽快结案。”可是,北京市劳动局领导当场表态,表示不接受这个结果,第二次协商也宣告失败了。
两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专家们想到了寻求媒体的帮助,希望能够通过披露调查事故之中接触到的种种匪夷所思的现象,通过舆论尽快督促本案的完结。2000年3月,《劳动保护》杂志公开刊登了名为《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为何仍未结案》的报道,但由于一些大型报纸不愿意刊登这篇文章,导致未能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2000年2月,国家经贸委两次与北京市劳动局以及有关领导进行了第三次协商,希望北京市有关领导能够按照第一专家组的事故认定结论报国务院批复。可北京市有关领导却强硬表态,表示坚决不接受协调建议,这就导致协商解决走入了一条死胡同之中。面对“6·27”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迟迟不能结案的情况,钟群鹏自然心急如焚,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决定直接上书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0年3月21日,时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钟群鹏为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了一封长信,内容大致如下:
我们是“6·27”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的第一专家组成员,现特地向您反映北京事故调查小组扭曲事故真相,导致有关部门迟迟不能结案的相关问题。这起事故发生在香港回归之前,大火燃烧了大约40多个小时,造成了9人死亡、39人受伤的惨烈后果,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亿元,这一特大事故中外皆知,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这起事故的后续处理情况。在经过50多天的调查取证之后,我们第一专家组得出了事故的主要发生原因:是当班操作工操作不当,导致石脑油A罐装满外溢,从而导致扩散的油气外溢,遇到明火发生爆炸,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我们相信这个最终结论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然而,北京市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却并不愿意接受这个结论,他们另外组成了一个调查组,在缺乏足够物证的情况下,坚持认为这是一起乙烯外漏引起的事故,并且在没有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他们的结论上报至国务院,并且在上报材料制造还刻意回避了这起事故的主要性质。数年来,国家经贸委就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多次和北京市委交换意见,并且多次发函征求其意见,但北京市事故调查小组依然坚持原有的错误调查结论,导致本案的结案工作迟迟未能进行,我们对北京市的这种做法感到深深的遗憾。为此,我们特地向总理您反应这件事,烦请总理在百忙之中予以批示。另随信附《劳动周刊》2000年第三期以供总理参考,恳请您批示。
后来,这封重要的信通过钟群鹏的个人关系,直接呈递给国务院办公室。接到这封重要的情况来信之后,2000年4月8日,朱镕基在信上批示:转呈吴邦国同志酌处。吴邦国副总理接到来信后,对这一情况十分重视,立刻同时向国家经贸委和北京市委主要领导下达批示:“希望双方能够统一认识,要以科学的态度批示此案。”
5月30日,国家经贸委召开了第四次论证会,参加会议的三个调查组专家使用了计算机全程模拟事故发生经过,并且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次讨论之中,绝大多数专家都认同第一专家组的建议,认为这一结案依据是建立在大量物证之上,经得起时间考验,希望北京市委有关领导尽快结案。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终于向国家经贸委回函:“根据你委的意见,同意本次事故按照责任事故进行结案,但鉴于对此次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已经进行应有的处理,故不再进行重新处理。”至此,这起事故历经3年半的争论,终于以科学和良知的胜利落下帷幕。以上是内容除备注外,均为“历史中郎将”文章原文有些网文把这事写得更加露骨,比如这篇文章:
说第二专家组有作伪证之嫌,可见斗争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以下是当年第二专家组跟班调查参与者陈岩同志发表的调查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