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所属企业2022年部分生产安全事故

通报一:2022年6月18日4:00,上海石化化工部乙二醇装置区域发生火情,目前事故导致上海石化一名员工手臂轻微擦伤,一名第三方运输车辆驾驶员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及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下降再次受到投资者关注。


2021年,上海石化实施了公司史上规模最大的停工检修,当年5月,上海石化发生闪爆,致14人烧伤。2021年5月29日8时26分,上海石化烯烃部2号乙烯老区在检修开车准备过程中,裂解炉区域原料管线发生闪爆。该事故导致14人烧伤。


2021年安全生产投入下降60%。上海石化2021年降低了安全生产投入、修理与保养开支。上海石化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1年,安全生产投入分别为2.34亿元、2.85亿元和1.12亿元。2021年安全生产投入同比减少60%。最近3年,员工工伤人数分别为15人、19人和39人。


上海石化的前身是创建于1972年的上海石油化工总厂。上海石化具有1600万吨/年综合加工原油能力和乙烯70万吨/年、有机化工原料428万吨/年、塑料树脂100万吨/年、合纤原料109万吨/年、合纤聚合物59万吨/年、合成纤维26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并拥有独立的公用工程、环境保护系统,及海运、内河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配套设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1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提级调查的批复。批复称,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级调查,由副市长牵头负责

批复称,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级调查,由吴清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同时,由市应急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金山区政府组成“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应急局局长马坚泓担任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晓东担任副组长。


通报二:2022年6月8日12:45左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球罐泵泄漏,引发火情。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两人失联;受伤人员救治顺利,失联人员已在全力搜救中。通报称,火情已得到完全控制,仅进行安全可控的保护性燃烧。物料充分燃烧后为二氧化碳和水,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安委办、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深刻吸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教训启动“一盘棋”应急响应的通知》。

此外,2022年3月30日13时40分左右,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公司2号裂解3号炉发生着火。经紧急扑救,明火于当天14时05分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1年11时50分3月15日,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公司化工分部顺丁橡胶装置前工段碱洗塔发生着火,经紧急扑救,明火于当天12时50分左右被扑灭。该起事故造成1死2伤。


茂名石化始建于1955年5月,是新中国"一五"期间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原油加工能力2000万吨/年、乙烯产能110万吨/年,同时拥有热电、港口、铁路运输、原油和成品油输送管道以及30万吨级单点系泊海上原油接卸系统等较完善的配套系统,是我国生产规模最大、经济效益最好、发展基础最牢的国有炼化企业之一。


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是茂名石化二级单位,也是全国首座百万吨乙烯生产基地,生产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液体有机化工原料等系列化工产品。茂名石化成立于1955年5月,拥有国内首座千万吨级炼油厂,是国内第二家年利润超百亿元的炼化企业。2021年,在多套装置停工大修的情况下,茂名石化全年加工原油1922.44万吨,生产乙烯104.84万吨,实现利润100.66亿元,效益居中国石化炼化企业第二位、同规模企业第一位。今年一季度,茂名石化加工原油493.27万吨,生产乙烯27.3万吨,实现利税143.01亿元。


通报三:2022年4月24日0时02分,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连续重整车间压缩机区域氢气泄漏着火,连续重整装置、加氢裂化装置紧急停工。0时20分切除氢气流程,保护性燃烧,1时20分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


公司始建于1966年。炼油综合加工能力1300万吨/年,乙烯产能80万吨/年,化工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树脂110万吨、烧碱20万吨、橡胶30万吨、苯类45万吨、醇类43.5万吨、丙烯腈13万吨、腈纶6.5万吨,热电装机容量45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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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针对近期中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加大的情况。应急管理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约谈了中石化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广宇,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出席约谈并讲话。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国投集团、中粮集团、中国中化、中盐集团、国药集团、中国航油等10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约谈会议。


约谈指出,中石化近年来事故多发,今年6月份,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中石化广东茂名石化、上海石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事故,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影响恶劣,与中央骨干企业的形象极不相称。


约谈指出:问题客观存在,不能也无法回避


从表观现象看:

一是事故多发连发。截至6月18日,今年中石化炼油化工生产企业已发生14起事故,接近去年总和(16起)。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短短十天内,连续发生茂名石化“6·8”火灾和上海石化“6·18”火灾爆炸,风险极大,性质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二是人员伤亡明显增多。今年以来发生的14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起均死亡人数1.1人,是去年起均0.4人的2.5倍,更有3起事故死亡2人,险些造成较大事故。

三是部分企业屡屡重蹈覆辙。2021年以来,扬子石化(4起)、齐鲁石化(4起) 茂名石化(4起),上海石化(2起)、巴陵石化(2起)屡屡重蹈覆辙,5家企业就占了中石化事故总量的56%。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年多时间先后发生3起事故,齐鲁石化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事故。


从表观问题看:

一是设备设施陈旧失效。上海石化已经建厂50年,管级腐蚀减薄导致物料泄漏,茂名石化发生泄漏的乙烯泵已经使用26年,齐鲁石化还有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丁二烯、顺丁橡胶装置,扬子石化80年代建设的小乙烯、乙二醇、加氢等十几套装置依然在线运行。中石化现有22座移动式钻井平台中,9座服役超过30年;123座固定生产设施中,79座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继续服役;全集团排查老旧生产装置392套,占全国总数的27.8%。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上海分公司“6·18”火灾事故均涉及老旧设施装置。

二是人的能力不足。2021年以来,32起事故中有17起涉及违规冒险作业或操作失误,表明部分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专业素质和安全技能不高、操作基本功不扎实。巴陵石化“1·9”催化加氢丙烯泵泄漏着火事故,备用泵切换不及时,设备管理不到位;茂名石化“3·15”闪爆事故为清理液位计聚合物堵塞泄漏引发爆炸着火,涉事员工习惯性违章。

三是现场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不足,变更管理不履行相应程序,对承包商作业缺乏有效监管,没有体现出“大企业大能力”。上海石化“5·29”乙烯开车倒盲板爆燃事故,盲板没拆完就开阀送料,现场管理混乱;齐鲁石化今年“4·16”、“5·18”事故都涉及承包商。


从深层问题看: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所属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层层压实,管理效能层层衰减,下级公司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有的基层从业人员严、细、实精神严重滑坡,不敢动真碰硬,严不起来,细不下去,实不到位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不够。部分二级公司负责人认为安全生产是“靠天吃饭”,对安全生产工作花心思不够、信心决心不足;资金投入不够,多个地方反映,中石化及其所属企业不重视安全投入,有的所属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资金迟迟不到位。去年上海石化“6·29”爆燃事故造成14人受伤,企业嘴上说着重视,却不见真招实招,2021年企业利润总额增加了近20亿,安全生产投入却减少了17亿、降幅超过60%。

四是人才梯队青黄不接。一方面骨干力量流失严重,近年来,茂名石化先后有几百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调整或跳槽到新建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部分刚提拔上来的中层管理人员对装置不熟悉,不精通,不懂安全更别提管好安全。另一方面基层人才断档,有的所属公司反映,中石化基层企业建组5到7年未招员工,部分岗位缺员严重,一石化分公司2012年至2017年退休了7000名员工,新招的却只有1000人。一线员工平边年龄近50岁,一石化分厂近五百人中,50岁以上老员工占比近85%。而危化品安全生产对从业人员要求高,培养周期长,现在不下大力气解决,今天有师傅没徒弟,几年后就有徒弟没师傅。

五是安全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中石化已经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但多个所属公司反映,安全管理频繁换频道,基层“跟不上溜”,许多要求措施被“束之高阁”,企业自娱自乐,自我感觉良好,仍按自己习惯方式作业,制度和执行“两张皮”。

六是考核“指挥棒”导向有偏差。前几年,盲目强调装置只要停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扣分,导致有的企业不敢停车,“带病”运行、冒险作业,年度大修盲目延长至四到五年,部分设备设施超出寿命周期还得不到及时更新更换,埋下“不定时炸弹”。上海石化事故乙二醇装置在事故发生前创造了历史连续运行记录,但半年前就已发现了水箱乙二醇指标超标,管线已出现异常。

七是自我要求标准低。自我放松,错误将“不出大事作为最高追求”,对小事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抓早抓小,抓小防大意识不足。总之,中石化安全生产已形成系统性风险,必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


约谈指出:敢于正视问题,决不能讳疾忌医


针对上述问题,要敢于直面正视,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要坚决克服以下几种错误倾向:

一是觉得没有造成大后果,不值得大动干戈。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在球罐区,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可能成为第二个北京东方化工厂,乙烯储罐爆炸事故震惊世界。

二是觉得都是偶然的,没有看到其中必然性。我们反复讲海因里希法则,强调安全生产要以小见大,抓小防大,有的企业还是充耳不闻,“不见棺材不掉泪”,觉得事故都是偶然的,没有意识到小事不断,大事不远,这是统计规律。

三是觉得都是基层的,与管理层无关。主观盲目认为发生事故都是基层分厂、车间、班组的原因,追责也是追究基层人员责任,不会追究管理层责任,2013年中石油大连石化“6·2”火灾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中石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对中石油总部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明确提出,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觉得都是个别企业问题,不是系统问题。2021年以来中石化集团所属企业共发生32起事故,开采、炼油、化工等上下游企业事故齐头迸发,石油工程公司发生3起事故,炼化企业更是多点开花,37家炼化企业中20家发生事故、10家发生亡人事故,充分说明,事故多发已成为系统性问题。

五是觉得安全生产就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业务部门没有树牢安全第一思想,管业务管安全不落地,安全管理部门没有权威性,成了背锅部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是落实不到位。

六是发生事故后才重视应急处置,平时无所事事。应急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无急可应",但无急可应不是无事可做。有不少企业平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上心,不在“防”和“备”上下功夫,事故发生后才开始着急“救火”,焦头烂额,上海石化“6.18”事故发生后,初期应急处置一片混乱。

七是觉得都是别人欠的账,我不用还。觉得自己过几年就调走了,退休了,就当没事人,作壁上观,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人才梯队建设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重视,置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