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起风电事故
事故1 1月2日,黑龙江某风电场29号机组发生倒塔事故(附事故调查报告)
气温:-16℃ 风速:11.7m/s 风向:东南 天气:晴 29号机组类型:850kW 并网时间:2006年10月30日 出质保时间:2009年3月28日 最近定检时间:2019年10月26日 该机组自投运以来,进行过三次大部件的更换,主要部件的维修更换情况如下: 日期 内容 2013-3-16 更换齿轮箱 2017-11-7 更换叶片轴承 2019-6-11 更换叶片轴承 10、事故经过: 2020年01月02日12时06分,值班人员发现29号风机报以下故障: 时间 故障代码 故障描述 12:06:14 800 变桨错误 12:06:17 2208 急停回路异常 12:06:17 406 发电机转速高 12:06:17 410 VOG 12:06:39 411 刹车温度高 12时15分,李某、姜某、程某开具编号为“FJP-202001002”的风机工作票,前往29号风电机组消缺。 李某和姜某登塔,检查与“800”、“410”故障相关的变桨机构和转速传感器,未发现异常。13时20分两人下塔,复位并重启29号风电机组,13时48分风电机组重启后再次报出“800-变桨错误”故障。受低温影响,29号风电机组塔底操作屏显示不清,为了观察故障现象,两人于14时27分联系主控室进行远程复位操作,但风电机组依然报出“800-变桨错误”故障。此时消缺人员无法确定故障原因,计划利用风电机组控制系统的测试功能,辅助分析判断设备故障原因。 15时01分,现场风速约16m/s,李某在塔底进行机组发电机转速测试,将转速定值设为300转/min(额定转速1620转/min),启动测试后29号风电机组突然发生异常,三支叶片变桨角度不受控制,快速从86°转至0°,同时叶轮转速迅速升高,在按下紧停制动无效后,两人迅速撤离机组。15时07分29号风电机组因超速倒塔,发电机解体,定子、转子散落在地面,基础法兰盘螺栓全部断裂,未造成人员伤亡。 11、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公司于当日16时04分,向公司安全监督部、生产运营部负责人汇报风电场29号风电机组倒塔事故发生情况。安监部、生产部立即组织调查组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12、事故抢救情况: 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现场人员在临近路口处设置警戒隔离线,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 13、事故原因分析: 经调查,自2019年12月15日至事故发生期间,29号风电机组故障停机时叶片顺桨速度远小于设定值。检测29号风电机组液压系统比例阀,发现阀体锈蚀且液压油中含有杂质,阀芯卡滞不受控,导致叶片以8.5°/s快速开桨(正常范围为1.5-2°/s);检查逻辑阀时,发现阀芯被变桨液压缸的杂质卡住,导致紧急停机时叶片以1.5°/s的速度缓慢顺桨(正常范围为11°/s)。做好安全措施后,将两只故障液压阀换至正常风电机组进行实验,发现实验机组出现相同故障。 根据液压元件检测结果判断,在1月2日人员在机组维护模式下开展发电机转速测试,由于比例阀卡涩不受控,桨叶迅速由89°变至0°,此时环境风速16m/s,导致至机组叶轮立刻处于超速转动状态。由于风电机组处于维护模式,超速故障延迟15-20s报出,控制系统无法立即发出顺桨指令,人员发现机组叶轮超速后,按下紧急停机旋钮,但逻辑阀芯卡涩,紧急顺桨速度缓慢。 综合上述,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检修人员未能辨识大风天气(约16m/s)工作的危险因素,盲目开展转速测试时,比例阀、逻辑阀卡涩,导致叶片开桨速度快而回桨速度慢,风电机组发生叶轮超速倒塔。 15、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本起事故认定为B类一般设备事故。黑龙江公司对设备管理和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意见如下: 1.黑龙江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年度绩效工资10000元。 2.黑龙江公司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年度绩效工资10000元。 3.黑龙江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年度绩效工资10000元。 4.黑龙江公司经济运行部兼安全监督部主任王某某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年度绩效工资15000元 5.区域风电场场长高某、副场长李某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各处罚年度绩效工资15000元。 6.风电场安全员(技术员)徐某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现场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年度绩效工资12000元。 7.风电场当值值长李某某、主值班员姜某某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各处罚年度绩效工资8000元。 8.风电场值长(兼班组安全员)程某某对本次事故负其他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16、附图: 图1:风机倒塔现场画面 图6:比例阀测试结果及比较图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涉事吊车驾驶员在启动车辆前,未对吊车吊钩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检查,未对吊车运行周边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进一步确认,车辆启动后起步速度较快,在重力作用下,车载吊臂摆动带动吊钩左右甩动;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人尔XXX因好奇,自行前往车头,正好被甩动的吊钩击中头部,致使该工人头部受伤。事故2 瞒报事故 :大唐来安县张山风电项目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一人死亡!
事故3 1月12日,辽宁某风电场#45号机组起火事故
2020年1月12日,辽宁某风电场45号机组因外包厂家不规范使用螺栓及垫片,导致螺栓有效连接长度不足,受负荷与震动的影响,造成机械连接点松动,导致相间短路,最终电气柜内起火。事故造成机舱烧损,轮毂及三支叶片根部过火,箱变高压侧C相熔断器爆熔喷出,箱变门轻微变形。
事故4 5人死亡!湖南范家洞风电项目场内道路发生车辆坠崖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做好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举一反三,严防事故发生。2020年1月17日,省安委办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据调查结果,驾驶人基本情况:邓夏良,湘H5E080面包车驾驶人,男,汉族, 47岁,桃江县灰山港镇栗子山村栗子山组村民,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432325197304059392,初次领证日期:2009年11月20日,颁证机关: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0日,邓夏良在1月14日的发生的事故中死亡。
事故车辆当天行驶轨迹:2020年1月14日7时许,邓夏良驾驶湘H5E080面包车从3号门岗处进场至14#机位进行挡土墙修复作业。11时许,邓夏良驾车下山回家吃午饭,午饭后驾车给其它作业人员送饭返回至14#机位。15时许,邓夏良驾车至5-1#主干道18#机位附近给自家装运柴火, 17时10分许,邓夏良驾车掉头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坠崖。(车辆行驶轨迹示意图见图一)
图一:车辆轨迹示意图
图三:事故现场全貌
2.现场地面痕迹:事发后车辆坠崖处有明显车辆碾压、停放的轮胎印痕,相对处南侧路面外有约宽3m松散沙石层,有明显可见宽约1.5m,长4.5m车辙及底盘拖印痕(符合车辆自此处坠落形成特征)(见图四),且延伸至坡下有明显石块松动翻转痕迹,自上往下在约28m处,散落有空气滤芯黑色塑料壳、灯玻璃碎片,约75m处散落有长条形门槛板且呈纵向摆放,约133m处散落有后保险杠,约160m处散落有左前轮及其减震器,约173m处散落有引擎盖,约180m处可见湘H5E080面包车车头朝南,车尾朝北,车身右侧着地。
图四:车辆拖痕坠落轨迹细目照
现场事故车辆位置:湘H5E080面包车坠落处距场内道路坠落起点落差110m,两点间距离180m ,头南尾北车身右侧侧翻(见图五、图六、图七)。
图六:湘H5E080面包车事故侧翻观照
事故6 4月6日,2人死亡!关于青海共和风电项目“4•6”人身伤亡事故处罚情况的通报
事故7 4月21日,辽宁某风电场起火事故
2020年4月21日,辽宁兴城某风电场一机组因机舱内部电气设备发生着火,大火向上燃烧引发一个叶片燃烧掉落,严重危及旁边易燃易爆厂房,现场消防人员近三小时奋力扑救下,火情才得以控制。
事故8 6月16日内蒙古华电风电维修突发死亡事故
2020年6月16日在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吉利风电场)风机叶片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突发疾病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事故,其实,相关单位早在2018年组织员工入职健康检查中,就检查到死者高亮亮心电图项目检查结果为窦性心动过缓,检查结论及建议为大致正常,“大致正常”和“正常”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用人单位毅然选择录用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奈曼旗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8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旗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旗纪委监委、人社局、总工会、发改委、公安局、固日班花苏木政府、供电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一、相关单位概况
(一)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传卫,公司地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于2010年9月与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签订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合同范围为: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49.5MW工程(33台风机型号MY1.5se-82/70单机容量1500KW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按照合同约定,明阳公司在质保期内负责风机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风机叶片质保期为20年,至今为止运行第7年,还未出质保期。
(二)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天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继弘,公司地址位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经营范围:风电场的开发建设、风电技术咨询、服务、风机零部件及专用工具研发;风力发电。该公司主要经营吉利风电场。
(三)华电福新能源蒙东分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分公司),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地址位于内蒙古通辽市明仁大街东段,公司负责人为王继弘,经营范围:电力建设;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其它高新技术开发;煤炭、矿产品、钢材、电子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蒙东分公司主要负责吉利风电场、街基风电场和久合风电场三家风电场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等一切事务。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6月16日天气晴,最高气温33℃,最低气温18℃,西南风3级,相对湿度0.5%,紫外线最弱,空气质量32,能见度良好,经现场调查及调取“120”救助电话录音等证据,经过如下:
14时30分,明阳公司运维人员高亮亮、汪棉良在领取工作票后,与吉利风电场员工王俏、张金阳一同驾车到18号风机机位进行风机叶片检查工作。到达现场后,高亮亮、汪棉良首先将风机底座下面的电源切断,然后二人先后分别通过塔内升降机进入塔顶机舱,在机舱内用盘车调整叶片角度呈水平状态,按下液压制动按钮,插上安全插销,在做好防止风机旋转的措施后高亮亮、汪棉良分别进入风机叶片两侧内腔进行检查工作。16时20分左右,汪棉良在进入到叶片内15-20米的距离,听到高亮亮通过敲击叶片中间腹板求救。高亮亮对汪棉良说:“汪哥,我身体不舒服”,汪棉良问高亮亮:“咋不舒服?”,高亮亮回答:“难受。”此时汪棉良想要回到机舱到高亮亮那侧看看他,由于叶片内空间狭小衣服被挂在避雷线的胶面上出不来。汪棉良用手机拨打120电话求救,说:“我是奈曼风电场的,进入叶片内出不来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挂断电话后向风机机舱内的王俏、张金阳呼救。王俏听到呼救声后一边让张金阳给吉利风电场打电话叫人,一边到轮毂处与汪棉良进行言语沟通,汪棉良对王俏说:“高亮亮在叶片里晕倒了,赶紧打电话救人”,王俏安抚汪棉良说已经打电话叫人了。16时50分左右,吉利风电场陈宇、陈日新到达现场,18时左右,明阳公司员工薛朋、冯超到达现场。
(二)事故救援情况。陈宇等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通过绳索对受困人员开展施救,同时陈宇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由于风机叶片空间狭小,温度较高,施救难度较大,救援人员多次进入叶片内施救均未成功。汪棉良在喝水补充体力后自行从叶片内出来,在机舱内稍作休息后于21时左右在救援人员协助下到达基底,经医护人员检查其伤情后到120救护车休息。救援人员在21时45分左右将高亮亮救至基底,医护人员在采取急救措施后,建议立即将高亮亮和汪棉良去旗医院抢救,22时30分左右,急诊大夫在抢救时发现高亮亮已无生命体征,确诊死亡其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高亮亮,男,30岁,系河北省定州市大鹿庄乡东建阳村人,身份证号:130682199011106335。
四、事故发生原因:死者高亮亮在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医院诊断证明),由于工作场所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且温度较高,加剧了病情,死者失去意识,增加了救援难度。同时事故发生地点在荒漠地带距离城区路途较远,部分救援人员不清楚到达现场路线,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较长,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五、事故性质:调查认定,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奈曼旗固日班花辖区)风电突发疾病死亡“6·16”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死者自身方面,是由于其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主要原因有:事故发生后,奈曼旗人民医院为死者高亮亮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明阳公司在2018年组织员工入职健康检查中死者高亮亮心电图项目检查结果为窦性心动过缓,检查结论及建议为大致正常;死者高亮亮在叶片检查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向同伴汪棉良求救说自己难受,被困在叶片中;通过对其家属了解得知死者高亮亮家庭有遗传心脏病史,其母亲不久前做完心脏手术,并且在对其妻子许娜和其父亲高志军的询问中对高亮亮因疾病死亡均无异议。
事故救援方面,各部门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积极开展施救行动。汪棉良在得知高亮亮被困在叶片内,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向风机机舱内的人员王俏、张金阳呼救,张金阳马上向吉利风电场报告。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场长陈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施救工作,并拨打了120和119救援电话。到达事故现场后救援人员不断尝试各种救援办法,120医护人员两次登上风机机舱准备对受困人员进行急救,119消防救援因不知具体路线在行驶至半路时现场救援人员已将受困者救出。
公司管理方面,相关单位并无管理失职行为。明阳公司对外派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发放作业排查指导书,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人员到各个风电场工作,并要求工作人员服从当地风电场的培训及安全管理;蒙东分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召开周例会及月度安全分析会议,不定期对所管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秦天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外来人员实行再教育并进行考核,对上岗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制定了风机运行规程和风电机组检修规程,定期对各风电机组进行巡视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建立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综上所述,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风电维修突发疾病死亡“6·16”事故是由于死者高亮亮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的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9 6月29日,宁夏某风电送出线路工程发生吊车吊臂折断事故,1人死亡。
2020年6月29日,宁夏某电力有限公司承建的苏家梁、焦家畔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I标段,在实施G30铁塔分段起吊准备对接安装过程中,发生租赁的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吊车吊臂折断事故,造成劳务分包单位1人死亡,3人受伤。
宁夏吴忠苏家梁、焦家畔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于去年11月开工,至2020年1月13日停工,完成基础工程45%。今年年3月复工,计划于11月底完工。该项目被列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风电两个基地(宁夏嘉泽红寺堡苏家梁100兆瓦风电项目,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100兆瓦风电项目)开发计划,是吴忠供电公司重点基建项目。
全长约60.66千米的110千伏线路,竣工投运将为苏家梁、焦家畔两个风电项目,并网发电提供送出通道,同时,新能源消纳对红寺堡区、同心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决战决胜扶贫攻坚战,意义重大而深远。
事故10.两台大吨位吊车折臂与主机损毁事故
某风电场风机叶片抬吊现场,两台大吨位吊车一起折臂,再加上风电主机损坏保险公司都得一起哭!吊友分析:问题可能出在风上,如果两车正在联合抬风机叶片的话,来了一阵风几秒钟就能把吊车带翻了。
事故11.7月8日,25.6吨重风电齿轮箱运输途中滚落压扁轿车,司机当场死亡。
事故12.宁夏某100MW风电项目“7.15”主机坠落事件
事件经过分析:#47风机主机在7月15日10时10分左右起吊至大约20米高时,机舱尾部靠近塔筒侧的花篮螺栓首先脱落,紧跟着机舱尾部另外一侧花篮螺栓也脱落,随即整个机舱尾部坠落,由于机舱头部的单点吊带受到吊具的碰撞发生断裂,造成机舱头部从吊具上脱落,随后整个机舱在空中发生翻转,最终机舱上部着地,机尾朝向主吊车方向,机头背向主吊车方向。
直接原因: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及对现场各参与方的访谈并参考各方意见,调查组认为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为机舱专用吊索具检查、使用不当,造成与机舱连接的一侧花篮螺栓首先脱扣,另一侧花篮螺栓拽脱,进而引发吊带钝器割裂,导致机舱从约20米高空坠落、主吊机械臂杆受损。
事件发生后安排部署:7月15日14时50分左右,集团公司安委会副主任及安环部相关人员,赶到现场了解事件情况,召开现场会议,要求公司尽快组织人员调查事件经过、分析原因、做好责任认定工作,尽快恢复后续风机吊装工作。
7月15日-17日公司多次组织监理单位、风机吊装单位、风机厂家、吊具厂家共同到现场对现场情况以及主机受损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对主机坠落原因及现场发生经过进行分析。7月18日公司项目安委会召开专题安委会会议,讨论确定了成立联合调查组的相关事宜,明确了联合调查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事件发生后工作开展情况:
1、7月17日吊装单位放下主吊吊臂,开始拆车,7月18日上午吊车厂家对主吊车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经检查判断主吊车吊臂由于吊具碰撞受损不能正常使用。7月18日下午吊装单位进行组车,为防止#47风机三、四节塔筒由于大风等原因对风机塔筒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7月19日早上吊装单位用主吊将第四节塔筒暂时提住,7月19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全部成员到现场再次进行现场勘察,并对事件原因组织各方进行分析讨论。7月20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为防止#47风机三、四节塔筒发生衍生事故,吊装单位将三、四节塔筒拆卸至地面。
2、7月28日主吊车厂家完成了两节受损吊臂的维修更换工作,转场至#46风机机位并完成组车工作,经吊车厂家检测不满足国标规范要求,于8月16日再次完成一节吊臂的维修更换工作,现等待吊车厂家出具检测报告。截止8月14日,监理单位完成了吊装单位现场人员资质、辅吊车资质的重新审核。吊装单位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8月19日公司组织风机厂家、吊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我公司检修班组人员四方共同进行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3、8月4日风机厂家组织重新提供的吊带、吊具到场,相关合格证齐全,需重新生产的#47主机正在备料中。截止8月21日,六期主机到货19台,共计到货44台;叶片到货20套,共计到货45套;轮毂到货15套,共计到货40套;21日轮毂发出两台,预计23日发出2台,后续6台正在生产中,预计8月底前能够发出。
4、风机厂家动态调试工作于8月15日开展,目前已完成10台风机的动态调试,预计8月底前完成25台风机动态调试工作。
5、公司已联系银川仲裁委员会对本次建设合同纠纷进行仲裁法律服务,法律仲裁代理律师正在进行招标,相关其他工作正在推进中。
事件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处理的意见:
责任初步认定:
1、施工单位:作为项目风机吊装的主体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技术交底作业、违章操作,在起吊作业前未对机舱专用吊索具进行全面详细检查、使用不当,造成机舱在起吊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对本次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2、风机厂家:作为宁夏项目风机制造商,在吊装前的技术交底时未对专用吊索具的使用标准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交底,造成吊装单位在使用吊索具时检查不到位、使用不当,对本次事件负有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作为宁夏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现场安全监督职责,对吊装现场作业过程旁站监督不到位,对本次事件负有主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4、建设单位:作为宁夏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本次事件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处理意见:
由于吊装单位对联合调查组认定的责任不接受,对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处罚待本事件法律仲裁结果生效后再研究处罚事项。
新能源公司针对“7.15”主机坠落事件,本着从严处理的原则,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经讨论,与会人员认识到发生本次事件应负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如下初步处理意见:
1、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管理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考核6000元;
2、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管理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考核5000元;
3、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分管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管理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考核5000元;
4、华某某:项目经理,五六期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考核4000元;
5、李某: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五六期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考核3000元;
6、崔某某:项目部成员,五六期项目风机、箱变安装工程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直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考核1000元;
7、张某:项目部成员,五六期项目风机、箱变安装工程负责人、事件发生当日现场值班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直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考核1000元;
8、李某某:检修班安全员,事件发生当日检修班值班负责人 未对当日吊装安全监督人员做好安排,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监督直接责任,考核2000元;
9、魏某某、胡某某:检修班班员,事件发生当日检修班值班人员,当日吊装安全监督不到位,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监督直接责任,分别考核1000元;
10、董某某:检修班班长,对本次事件负有相关责任,考核500元。
事故13 7月17,河北某风电场风机倒塔事故
事故14 巡检触电致1人死亡,山东某风电场“8•9”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15 中国大唐所属山东烟台金岭风电场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16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所属内蒙古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8月9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巴兴图风电场运维检修单位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处理风机导电轨变形问题时,在爬梯过程中,因未正确悬挂安全带,从第三段塔筒距该段塔筒底部检修平台10米左右高度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唐懿
业主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柴永成
运维检修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陈科
事故17 中国华能所属内蒙古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8月20日,中国华能所属内蒙古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鲁建华后续200MW风电建设工程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单位中电大型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吊装106号风机机舱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拉扯缆风绳时误触碰到35千伏建华二GH集电线路9号杆塔导线,造成1名作业人员触电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鞠景生
业主单位上级单位及负责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王金宁
施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电大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朱景成
事故18 8月18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发生一起风电事故,4人死亡。
2020年8月18日11时,葫芦岛市南票区,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风力发电建筑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19.9月13日,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发生起重船大臂折断事故。
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海域,后湖场址涉海面积约84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3m~26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同时配套建设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该项目于去年12月举行主体工程开工仪式,由中铁建港航、中交三航局、华电重工和龙源振华等共同承建。其中,“宇航58”起重船为华电重工租用的船只。
事故20 风电吊装事故,3片风扇叶片全部损坏,另有两辆吊车、一辆轿车严重受损。
某河北张家口与白旗交界处风电项目在进行吊装工作时发生事故,事故造成一辆徐工1200吨吊车断臂、一辆中联80吨吊车断臂,三片风机叶片坠地损坏,一辆小轿车被坠落的叶片压坏,现场伤亡情况未知。视频如下:
很快,消防员抵达现场并经火情侦查发现,一辆改装后的超长半挂车装载一根风力发电机叶片,半挂车后侧多个轮胎着火,轮胎上侧叶片局部被引燃着火。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指令,同时设立两个水枪阵地进行灭火。在扑救过程中,轮胎火势很快就扑灭,叶片火势扑救起来则较为麻烦,叶片部分结构为复合材料,具有一定可燃性,消防指战员为彻底灭火杜绝复燃,又利用无齿锯将叶片引燃部分锯开,深度灭火确保内部无起火部分。 某风电场,一辆大吨位吊车全配重安装风机,在提升至安装高度正准备开始安装时,突然一阵大风刮过,顶端风机叶片产生反向作用力瞬间失去重心下坠,叶片坠落过程中连带着吊车大臂一起折断...事故21.9月20日,疑似轮胎爆胎起火引燃风电叶片!山东临沂一风电叶片运输途中突发着火事故。
事故22.某风电场吊车折臂,风机加吊车千万损失(附视频)
这起事故主要原因是因为大风自然因素,风机加吊车的损失估计得千万了。
事故23.9月11日,一面包车撞上风电叶片,叶尖直插后座致1死1伤!
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消息,9月11日,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报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与重型货车上装载的风电叶片尖端相撞,叶片从面包车前窗插进车内后,直抵后排座椅,造成1死1伤!
事故24 10月24日,#17风电机组机舱着火事件。
三、事件经过:10月24日,天气晴,当日全场平均风速5.02m/s,未限电;220kV母线、1号主变、35kV母线、1号接地变、1号无功补偿装置均运行正常,35kV三条集电线路运行正常;33台风电机组运行正常。
16:30,风速3.85m/s,风电场值班人员远程刷新#17风电机组PLC控制程序,更新完毕后重启#17风电机组PLC,机组状态正常,处于待机状态。
16:32:30-16:39:59,机组启动运行。
16:39:59-19:23:58,风速较小,机组处于待机状态。
19:23:58,风速逐渐变大,机组启动并发电。
19:50,#17风电机组平均风速4.3m/s,瞬时风速6.8m/s,功率488kW。
19:51,远程集控中心值班人员监视发现某风电场#17风电机组报“主轴刹车盘完全磨损”、“液压系统油位低报警状态持续了10秒”、“发电机碳刷磨损报警”故障,检查发现机组处于停机状态,随后电话通知现场值班长进行处理。
19:52,值班长在中控室查看#17风电机组故障信息和运行数据,进行初步故障判断和分析,并着手准备就地进行检查。
20:02,值班长在中控室查看#17风电机组运行数据,显示齿轮箱驱动端温度为-3011.72℃;20:07,齿轮箱非驱动端温度为-3277.7℃;其他运行数据暂未发现异常,随后值班长安排检修人员两人前往#17风电机组进行检查。
20:15,检修人员两人到达#17风电机组塔下进行检查,发现风电机组叶片处于顺桨位置,叶轮未转动,外部观察风电机组无异常情况,排除风电机组飞车隐患,随后两名检修人员返回升压站。
20:23,值班长在中控室监视风电机组运行状态,再次检查机舱通讯模块状态未发现异常,随后远程重启#17风电机组PLC,故障告警未消除。决定次日天亮再登塔检查处理。
22:32,风电场场长接到村民电话,告知附近有风电机组着火,风电场人员5人立即前往#17风电机组,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2:44,现场人员到场后确认风电机组机舱着火,随后将#17风电机组所在的312集电线路停电,在风电机组周围设置围栏,及时扑灭掉落地面的明火,防止事故扩大。
25日02:00,风电机组机舱明火熄灭,经初步观察发现:风电机组机舱外壳全部烧损,轮毂罩大部分烧损,机舱控制柜、齿轮箱、发电机、主轴以及其它辅助设备大面积过火,三支叶片中一支叶片叶根及后缘烧损,另外两支叶片叶根处轻微过火,塔基下风向有部分散落的燃烧物及灰烬等。
事故25 10月15日,重庆一搭载风力发电机塔杆货车撞坏车行天桥,事故原因正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