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津津制药“3·12”中毒和窒息事故(附受限空间作业培训课件)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2020年3月12日9时11分左右,位于西青区的天津市津津制药有限公司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一名工人在进入合成氢化可的松车间不锈钢水解釜内拿取取样器时晕倒,后另一人进入釜内施救时也晕倒,抢救无效死亡,造成2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在未实行作业审批的情况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且未进行氧气含量检测,导致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吸取同类事故教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失控等突出问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地方监管部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安全监管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以此案为例,加强企业内部安全规程教育,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都要硬。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各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基础性、系统性、根源性、瓶颈性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集中力量下大决心,采取果断有效举措,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要求,坚定抓落实的态度,提升抓落实的专业能力,强化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切实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过程的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作业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安全要求落实到位。各区要持续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严格承包商安全管理

有关企业要切实把承包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进厂作业;承包商作业前,业主单位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向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详细告知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风险、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要强化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和过程监督,安排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现场监护。

四、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各区要深刻吸取“3·12”事故教训,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新“过筛子”,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事故,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四铁”要求,坚持“青面獠牙、铁齿钢牙”,严格执法检查处罚。凡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该停产必须停产、该减产必须减产、该提请关闭的必须提请关闭。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团队逐一进行安全法治教育,必须在岗在位,严盯死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深化实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

各区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力量,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红、橙、黄、蓝”,实施分级分类管控。要严格管控不懂不会、不诚信和违法违规人员继续办厂办企、参与企业管理,对没有技术力量又没有聘请专业管理团队的,要坚决停下来。要在抓推动落实上下更大功夫,坚决纠正工作停留表面、落实力度层层衰减、抓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倾向,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排查风险不认真不彻底、重大隐患问题麻木不仁久拖不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要揪住不放,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六、全力抓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实行远程监控、线上监测和现场抽查检查相结合,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特别是要持续紧盯危化品仓储管理等关键环节,实行最严格的货品种类、数量、仓储条件、应急方案清单化管理,着重检查仓库能否1分钟内提供危险化学品清单、危险化学品实际储存与上报是否一致、危化品储存是否规范等内容,并纳入常态化监管。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档立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逐项整改到位。对安全基础好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释放产能;对安全条件一般的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服务,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复工安全条件的企业,不予复工复产,坚决防止事故反弹。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及有关单位。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