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云南华盖山煤矿“11.22”火灾事故,造成8人受伤
2019年11月22日,澜沧鑫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华盖山煤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8人受伤。该矿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低瓦斯矿井。
经初步调查分析,该矿在二采区+1500m水平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用气焊切割外露的锚杆时,使用的气焊装置未安装回火防止器,作业时焊枪嘴被金属飞溅溶化物堵塞,使焊枪内的混合气体燃烧,高压燃气回火将减压阀冲开导致连接处乙炔泄漏并着火燃烧,造成事故发生。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煤矿未将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违规在+1500m水平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进行气焊作业。
二是煤矿安全培训不到位。气焊作业人员仅持有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资格证, 不具备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
三是煤矿现场管理有差距。编制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机电副总工程师未在现场监督措施实施;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未对+1500m水平运输大巷气焊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气焊作业时,有7名从业人员在距离气焊作业点2m位置。
四是煤矿技术管理有差距。总工程师对煤矿编制的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只签字、不审查,对措施落实情况未进行督促检查;煤矿用1份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指导+1500m水平运输大巷内两处气焊作业,未严格落实“一事一措施”要求;矿编制的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内未明确气焊作业过程中各岗位职责。
(二) 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差距。对煤矿存在的技术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未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