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涟钢炼铁厂区内煤气中毒事故 致2人死亡

湖南娄底涟钢炼铁厂区内煤气中毒事故 致2人死亡

2018-04-27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4·16”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和省属各企业:

     2018年4月16日,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初步调查,当日上午10:00,涟钢福安建设有限公司对涟钢炼铁厂6#高炉TRT减压阀组处(属煤气区域)隔音罩房间内地面围堰的孔洞覆盖钢板,该公司2名施工人员在未告知、联系炼铁厂相关人员的情况下,打开通往TRT减压阀组处楼梯入口处的安全警戒设施,未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进入隔音罩房间内施工,造成煤气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陈飞副省长立即做出批示:“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迅速作出部署安排,会同省国资委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紧急约谈了华菱集团有限公司和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责成娄底市立即启动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华菱涟源钢铁公司“4.16”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在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和韶钢松山有限公司“2•5”煤气中毒两起较大事故之后,发生在全国上下正在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造成了不良影响,教训惨痛。根据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规定及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已对机动设备部部长伍文辉、炼铁厂副厂长冷德华、机动设备部工程管理室主任李惠、炼铁厂高炉运行车间副主任李鹏等4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予以先期免职处理。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识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从严从实、铁腕治安,督促冶金等工贸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零事故、零伤亡”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市州要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8〕6号)精神和省安委办有关安排部署,对钢铁企业煤气储存使用、高温熔融金属、检维修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全面对标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及时按要求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甚至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督促职责,推动钢铁企业扎实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务求实效。

      三、重点做好钢铁企业煤气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重点督促检查企业加强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通过执法促进钢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钢铁企业要针对煤气作业和检维修等重点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煤气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保重点环节安全。

  请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各县市区安委会和所有金属冶炼企业,并督促狠抓相关工作落实。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