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西安中登大厦爆,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事故原因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中,另有媒体报道,对于事故原因,有知情者说:“据说是保安做了饭,没关炉子,然后睡觉了,起床上厕所时,拉灯或者抽烟,明火引起了闪爆。”
律师说法:若人为因素造成爆炸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担责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我国法律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发生爆炸的是物业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宿舍,如果是因为员工碰撞天然气阀门等人为因素造成了爆炸,物业公司和员工都应承担责任。
排除人为因素,如果是因为管道老化等非人为原因引发爆炸,作为天然气公司来说,每年都会收取用户管道维护费,因此天然气公司就有责任和义务对用户的安全负责,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如果能证明天然气公司没有尽到义务,居民有权起诉并要求赔偿。但作为用户来说,如果发现异常情况,也应及时向天然气公司反映。
西安中登大厦爆炸原因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