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某化工厂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爆炸

山东德州市某化工厂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爆炸


    2007年7月11日23时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1.事故单位概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75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30万吨、碳酸氢铵24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

    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

    2.事故经过

    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置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1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1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m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据分析,此次爆炸为物理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问题。

    2.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该公司将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724万元)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68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56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2006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2)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纸组织施工。与事故有关的2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的辅助管线设计。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和安装。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入使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2007年1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该公司未获得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补办手续过程中没有停止项目建设。7月7日,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立许可审查时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置和部分装置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在未进行整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