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化工一厂高压聚乙烯装置爆炸事故
1993年10月22日,北京市某公司化工一厂高压聚乙烯装置切粒机厂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1993年10月22日10时,高压聚乙烯车间第一条生产线,因高压分离器内发生故障,分离器内的高聚物被乙烯气体夹带到高压循环乙烯气炉中,造成堵塞,被迫停车处理。当时车间采取热乙烯的气体循环,想把它扫带出来,处理了一夜却没有见效。22日早上,车间主任、副主任、工段长安排继续处理。五班班长将二次分离器两组管线末端的角阀拆下,用10MPa的系统乙烯去顶,没有顶通。然后就开动一次压缩机,用出口压力25MPa-35MPa的乙烯去顶,这样将其中的一组顶通了。这时已经有大量的乙烯气体从管道中泄出。乙烯气体泄出后,可燃气体报警仪表报警,但没有发生爆炸,气体扩散到切粒机厂房。他们装上顶通一组的角阀,又用同样的办法去顶另一组管线。10时20分,当操作工再一次把压缩机增压到23MPa的时候,堵塞物被顶出,随即大量的乙烯气体泄出。10时35分,引发剧烈爆炸,切料厂房受到严重破坏,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7万元,高压聚乙烯装置严重破坏,全线停车。
事故发生后,公司和化工一厂领导干部、职工奋力灭火抢险,到11时10分,大火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安全意识淡薄,隐患长期得不到处理。分离器液位控制是高压聚乙烯装置极其重要的控制仪表,使用时间长达7年。近两年来已发现有些问题,但厂、车间领导犹豫不决,没有更换,致使这次高聚物堵塞,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这反映了公司和化工厂的领导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隐患的整改不重视。在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没有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在生产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只强调任务和产量,忽视安全。
2.用25MPa的高压乙烯处理堵塞问题,是严重违反科学的冒险蛮干。高聚物堵塞,用热乙烯顶通无效的时候,本来应停车拆下来处理,但采用高压乙烯硬顶的办法,事先没有认真的研究,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也没有进行周密的考虑。据事后测算,用25MPa的高压乙烯顶通后,从系统内一次排放出的乙烯量就有400 kg以上,扩散到空气中,达到330m3。当2次排放后,切粒机厂房内的浓度达10%以上,而乙烯的爆炸极限在2.07%~30%。高压乙烯顶通后,乙烯气体及聚合物从φ19.7mm孔中高速喷射,产生静火花引起爆燃。然而,高压聚乙烯车间的领导却抱有侥幸的心理,以为只要现场操作人员撤离,不让机动车开进来,等待气体自行扩散,就不会发生事故。这反映出车间领导思想麻痹大意,操作冒险蛮干,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按照责任制规定,每一个生产、操作步骤事先都必须要有书面的方案,要有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批准、签字。而这次管线处理,既没有书面方案,又没有操作方案。
4.高压聚乙烯车间使用的操作规程,还是1983年修订的, 10年了都还没有修改,严重违反了“工艺卡片一年一修订,工艺操作规程3到5年一修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