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7十年火灾数据分析

近年来,全社会电力消费量持续增加,各类用电设备层出不穷,电力在越来越多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火灾风险。据统计,2009年起,电气首次超过用火不慎,成为我国亡人火灾的首要原因;到2016年,电气已成为三成以上亡人火灾的罪魁祸首。

  而过去十年的较大以上火灾,半数以上起于各类电气问题。客厅过热的电器设备、出租房老化的线路、操作间超负荷运转的机器都是潜在风险,且一旦着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值得注意的是,60余起大火由电动车引发,249人因此遇难,造成财产损失高达3800余万元。楼道里违规停放,蓄电池长时间通电,车体失修,线路老化,若再赶上夜间的充电高峰,极易酿成大祸。

  居民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第二大原因,十年间,共导致较大和重特大火灾61起,此外还有各类火种复燃引发的大火103起,造成经济损失高达3.5亿人民币。殒命的678人中,有224人死于烟头和蚊香引发的火灾。在棉纺仓库吸烟,将火柴头扔进草垛,或是置蚊香于床头,惯常的坏习惯害人害己;有两起大火的肇事者,更是酒后卧床吸烟,错上加错。

  违规用电用火、随意处理火种等现象,在农村地区表现明显。据统计,电气和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中,半数以上发生在农村。农村自建民宅和小型加工厂多,防火条件和生活设施质量参差不齐,居民安全防范意识较差且火场偏僻,火灾一旦发生,短时间内很难得到专业消防力量的救助,极易酿成伤亡惨剧。

  冬季干燥多风,一旦着火,火势极易扩大。过去十年发生的782起较大和重特大火灾中,有277起发生在冬季,而其中四成以上的案件,因电气引发。此时气候寒冷,适宜仓储;重大节日较集中,物资丰富且人流物流加快,因而电力负荷大幅增加。客厅的“小太阳”,卧室的电热毯,还有随手放下的“暖手宝”……它们中有的长时间通电超负荷运转,有的虽已断电却带着“余温”,在棉花、木材、布料等可燃物充足的住宅中,便可能形成“借东风”般的猛烈火势。十年间,工人冬季违规取暖共造成十余个工厂发生大火,仅2015年发生在哈尔滨市一百货批发部库房的“1·2大火”一案,便造成了造成300余户商户和500余户居民受灾,5位消防员牺牲,13名消防员和1名保安受伤。

  晚9点到次日6时是冬季大火的高发时段,凌晨2点到4点间尤其危险。冬季昼短夜长、天气寒冷,人们多在室内,早睡晚起,警觉性低,浓烟中惊醒的人们,很难快速反应,因而夜间火灾大多伤亡惨重。事实上,夜间火灾一直是四季消防之顽疾。过去十年的782起较大以上火灾中,共有207起发生在晚9点至次日6时,882人因此遇难。

  大火并非“火烧连营”。十年间782起较大及重特大火灾,半数以上发生在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火场中,却造成了平均每起案件5人遇难的严重后果。而这些篮球场般大小的空间,30%以上具备一个共同点,同时具备生产、仓储、经营和住宿等不少于两个功能——“多功能”的小空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统计,近十年间,发生在小商店、作坊等“多功能”小空间的亡人火灾多达333起,且较大以上火灾占到近一成;其中,11处“通天房” 和14座“三合一”建筑发生大火,造成111人遇难。消防部门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称为 “三合一”建筑。这样的建筑中,人员住宿与其他功能之间往往没有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货物杂物混合堆放,可燃物众多,是火灾频发之地。

  而通天房常常是“三合一”建筑火灾的重灾区。这种存在于浙江、广西等地的自建房,其楼梯间与一楼房间无防烟分隔设施且从一层贯通至顶层。火灾发生时,该结构犹如烟囱,将烟气迅速蔓延至整栋建筑,阻碍人员逃生。

  案例

  2015年2月5日下午1点51分,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义乌商品城四楼仓库发生大火,17人丧生,2名群众和4名消防员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1173万元。令人震惊的是,这场烧毁了整栋商品城的大火,竟因一个9岁的男孩用打火机玩火。

  近五年间,全国共有1624名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火灾中遇难,占火灾死亡人数的18.6%;同时,2.7万起火灾事故起因于儿童玩火,直接导致264人死亡。孩子,已成为火灾事故的高危人群。消防部门研究表明,5-12岁、认知能力差、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的学龄期儿童是引导教育的重点。火苗的刺激性感官效果容易激发儿童的好奇心,促使孩子在放学后或假期等父母和学校管教视野之外,寻找火柴、打火机和蜡烛,点燃身边的棉织物、纸张、柴草等物品。而当火灾发生时,孩子自救能力差,判断力不足,难以成功逃生。

  近十年间,全国共接报亡人火灾案件10815起,有15193人在火灾中遇难。其中,较大和重特大火灾有677起,死亡3626人,造成财产损失高达81.7亿元人民币。春季天气回暖,万物复苏。为新一年的美好生活忙碌的同时,消防安全意识需要每一个人牢记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