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火点
通过对39位事故现场人员的调查询问,得知二部胶带机检修工在距机尾约70米处检修时发现烟雾来自其西侧。之后其向西撤退至二部胶带巷与南侧绕行巷道交汇处时,发现烟雾来自南侧绕行巷道。水泵工在南侧绕行巷道内西端排水作业时,没有发现西侧上风口有烟雾。
综上分析,确认着火巷道应为南侧绕行巷道,具体位置在排水点以东至该巷道与二部胶带巷交汇点以西之间(以下简称事发巷道)。该巷道为木棚支护,竹笆背帮。有一个存放约250-500公斤硝铵炸药的旧炸药库、一个存放乳化炸药的新炸药库和一个起爆点火器材储存库。敷设有信号线和通讯线,没有其他动力电缆和机电设备。事发时,水泵机正常运转。
2.着火原因
因事发巷道内无电气设备和动力电缆,排除电器火花引发火灾的可能。事故发生时,巷道内的潜水泵仍正常运转,巷道内也没有其他机械设备,因此排除了机械摩擦起火的可能。巷道为煤巷道,没有浮煤堆积,同时巷道内有积水,本煤层属于不易自燃煤层,发火期3-6个月,煤的自燃有渐进的过程,不可能突然爆发大量烟雾,因此排除煤自燃可能。事故发生的时间段内,事发巷道没有人员出入,因此排除人为破坏可能。事发时,处在火源下风侧最近位置的胶带机检修工闻到了呛人的炸药燃烧产生的烟味。该矿井为瓦斯矿井,事发后,救护队在下井救援时检测井下瓦斯浓度为0.3%,事发时没有形成冲击波,故排除瓦斯爆炸和燃烧的可能。
综上分析,确定着火原因为炸药库内长期储存的250~500公斤硝铵炸药自燃,并逐步引发周围物品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