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掘一队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连掘一队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06年6月3日6时许,连掘一队跟班干部李某某驾驶装满废旧杂物的FBZL—16铲车由小东山进风一巷、二巷工作面运往上庄风井。7:30分,当铲车行至东三运输巷下坡段时,由于操作不当,铲车突然熄火滑行,铲车方向和制动失控,司机李金平向急忙跳车撞到东侧巷帮上,铲车沿直线撞到巷帮拐弯处后,铲车改变方向沿拐弯下坡段继续滑行20米后自动停车。跟车工赵小军在铲车最后滑行20米中段跳车,造成右手手腕划伤。

事故发生后,铲车司机李某某随后被送往寺河矿医院,经初步诊断:颅底骨折,鼻骨骨折,右肩部软组织损伤,胸部软组织损伤,右肩锁关节可能脱位。

二、事故原因

1、连掘一队跟班干部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铲车,对铲车操作不熟练,致使铲车在下坡时突然熄火滑行,本人被甩出车外身体多处受伤,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

2、维护工对铲车的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铲车存在多种不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负重要责任。

3、机电队长对铲车的日常管理不到位,车辆检修记录和交接记录不规范,有代签的违章现象,对本次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

3、连掘一队队长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出现跟班干部无证驾驶铲车的不安全行为,对本次事故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连掘一队干部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现场管理,辅助运输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理论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车辆。

2、连掘一队要加强辅助运输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并作好车辆检修记录,不得带病运行。

3、井下各单位人员要认真学习《寺河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坚决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规定,车辆行进途中,人员必须就近巷道躲避,防止车辆伤人事故发生。

4、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的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辅助运输安全意识,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