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运输二队人车撞巷帮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运输二队人车撞巷帮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13年11月7日夜班,运输二队人车司机宋某程驾驶8903#人车,从三水沟井底向西主井底方向行驶,车上坐着岩巷一队两名背火药的职工李某某、任某某(两人面对面交错坐在人车中间两排坐上,伤者李某某坐在车辆中间的前一排,背朝车辆的前进方向),车辆行驶至西轨大巷约700米处时,7时50分许,车辆突然撞在巷道北帮上,车辆的挡风玻璃有一块破裂;车上的职工李某某由于惯性,身体背部撞在车座的靠背上,反弹后头部撞在后排座的靠背上,将左侧眉毛尾部皮肤擦伤(伤口约1cm长),司机立即向值班室进行了汇报,并将伤员送上井至医院进行诊治,经医院诊断为皮肤轻微擦伤,无大碍,现在家中休养。

说明:2013年8月23日,内蒙古西蒙集团满都拉煤矿,无轨胶轮车违章搭乘人员,在入井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撞在巷道帮上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运输二队人车司机,岗位责任心差,上班驾驶车辆期间,精神萎靡,注意力不集中,打瞌睡,导致车辆撞在巷道帮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运输二队当日值班干部(队长),班前会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到位,对当班不放心人员排查不力,把关不严,导致未休息好的职工上岗,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3、运安工区对运输二队安全工作日常监督不力,管理失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运输二队要加强本区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教育,职工在下班后要注意休息,保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方可上岗。

2、运输二队要提高值班干部的责任心的教育,在职工上岗前要对每位职工的精神状态进行详细排查,严格把关,杜绝不放心人员上岗。

3、运安工区要加大对两个运输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确保现场运输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