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运安工区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运安工区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10年6月10日早班,运安工区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当班出勤57人,其中:东副斜井下料共7人(井上3人、井下4人),跟班干部1人,伤者是电瓶车司机。

二、事故经过

2010年6月10日,运安工区早班于7时30分正常接班后,在东副斜井底到换装站下料、倒车。10时50分许,电瓶车司机秦某和跟车工王某某去换装站带车,同时胶轮车司机周某某驾驶料车去换装站拉风机,由于风机在换装站3#口,距离天车太远,够不着起吊装车,须将装风机的平板车顶至天车下方起吊。当班运料副班长贺某某观察了一下现场,发现换装站矿车顶头处电瓶车正在带空车,便向带空车的人员喊到要顶车了,快闪开!随后给胶轮车司机周发信号 “开始顶车”,当车顶过2米左右时,突然听到有人喊叫,贺某某立即指挥停止了顶车,上前检查,发现电瓶车司机被两个矿车碰头挤住致伤,现场人员立即将其护送上井到医院进行诊治;经医院诊断为右小腿胫骨、腓骨闭合性骨折,胫前肌部分损伤,现正在医院治疗中。

三、事故原因

1、运安工区当班胶轮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用胶轮车顶矿车,将正在连车的人员挤伤,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运安工区副班长,未认真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未认真清理矿车活动范围内的人员,并违章指挥司机顶车,也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运安工区职工秦某,安全意识淡薄,自保能力差,在连车时站位不当,导致顶过来的矿车碰头将其挤伤,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运安工区平时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现场生产组织混乱,是造成本次事故管理原因。

5、搬家办业务保安不到位,对运安工区辅助运输工作监管不力,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个管理原因。

四、防范措施

1、运安工区要加强现场辅助运输安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和自保互保能力,现场要严格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

2、运安工区现场要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在车辆运行区域要设好警戒,并清理人员,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搬家办要加强业务保安,对井下辅助运输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确保井下车辆安全运行。

4、各区队要认真学习本事故通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现场管理,规范职工现场操作行为,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