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店煤矿“7·25”机电事故
2014年7月25日,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店煤矿二1-11060综采工作面8号液压支架移架过程中,其前立柱进液高压胶管(直径12.5毫米,位于两立柱间)靠近接头约20毫米处突然爆裂,高压乳化液喷出,导致正坐在该高压胶管上操作该支架的一名工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反映出该矿机电设备管理有漏洞,存在安全检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防范措施及要求:
一、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店煤矿立即按照豫政〔2011〕40号文件规定停产整顿,未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同时,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各煤矿企业要对井下高压胶管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尤其要加强高压胶管易压、易弯、易折、易损和接口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三、煤矿企业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高压胶管,制定高压胶管安全管理制度和使用措施,确保高压胶管安装合格、检查到位、维护及时,发现有挤压、扭曲、拉紧、鼓包、破损等情况后立即处理,高压胶管严禁人员坐压、严禁物料刮蹭、严禁超压力使用。
四、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主保安意识,使所有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严格按要求操作,避免因操作不恰当、防范不到位受到伤害。
五、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加强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监管监察,并督促辖区内煤矿做好警示教育工作,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