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煤矿“7.18”事故

陕西韩城煤矿“7.18”事故

中国江西网7月21日报道 7月20日晚,陕西省渭南市通报韩城小南沟煤矿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韩城市副市长苗振兴被免职,煤炭局副局长李明给予责令辞职处分。

7月20日晚,渭南市通报韩城小南沟煤矿事故处理决定,对7.17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综合管理责任的韩城市副市长苗振兴给予免职处理,对市煤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给予责令辞职,同时责成韩城市委、市煤炭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韩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宋少民,对小南沟煤矿在基建期间违规组织生产,安全基础管理混乱,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程排查不力,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市煤炭局副总工程师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长张生维,对小南沟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督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对小南沟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混乱监察监督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市煤炭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王玉安,对小南沟煤矿在基建期间违规组织生产,未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小南沟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董红兵、薛建强,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市煤炭局局长雷万虎同志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鉴于该同志任职时间较短,待事故调查结束后,视调查情况再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事件回放】

7月18日20时10分

小南沟煤矿发生矿难

2010年7月17日晚20:10分,韩城市桑树坪小南沟矿发生井下火灾事故。接报后,韩城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煤炭、安监、公安、卫生等部门及韩城矿山救大队紧急赶赴现场,核查情况,组织抢险。

7月18日3时15分

发现28名矿工全部遇难

截止7月18日凌晨3时15分,经过抢险救援队的紧张搜救,已发现28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正在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升井,事故煤矿矿主已被控制。

韩城市委、市政府已将此次事故通报全市,并要求市域范围内所有煤矿吸取事故教训,全部停产整顿,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月18日5时16分

副省长连夜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吴登昌副省长带领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等部门领导赶赴现场,在听取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汇报后做出四点指示:

一、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省煤监局牵头,省安监局、煤管局及渭南市政府配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清原因,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由韩城市政府本着对遇难矿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三、全省要深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下周一将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通报这次事故,再次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扭转安全生产形势。

7月18日9时20分

5名遇难者遗体升井

事故有5名遇难矿工遗体升井,井下救援人员发现巷道明火蔓延,烟雾大,救援工作被迫停止。事故抢险指挥部决定,停止主扇供风,井口设立两个观察点,每小时观察一次瓦斯和一氧化碳等井下指标情况,根据指标情况,再重新制定抢救方案。

7月18日16时22分

救援队用高炮灭火器进行灭火

鉴于井下巷道仍有明火,抢险救援指挥部正在用高炮灭火器进行灭火,确保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

7月18日18时04分

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搜救遇难矿工

7月18日18时04分,国家煤炭监察总局副局长王树鹤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作出四条指示:

一、事故抢险目前正处于关键时期,事故抢险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抢险救灾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安全施救,确保抢险安全,做到矿井灾变分析要到位,抢险指挥工作要到位,抢救工作方案要到位,救援措施要到位,救援队伍要到位,通讯联络要到位,按照现场灭火、系统恢复和搜救遇难矿工三个步骤实施抢险工作,使现场施救科学、安全、有效进行。

二、认真核查被困矿工人数,以对矿工家属负责的态度,制定详细善后接待和补偿方案,怀着关爱关心之情,做好矿工家属安抚工作。

四、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肃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借整合技改之机违规违法生产的,要严厉治理整顿。特别是韩城市要把“4.01”泉子沟煤矿瓦斯燃烧事故和“7.17”小南沟煤矿火灾事故进行捆绑研究,认真总结教训,深入排查煤矿隐患,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