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运行工区“3·19”工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3月19日8时,地面运行工区值班干部卫某某召开班前会,安排维护组组长申某某带领原某某、袁某、李某某共四人,8时-15时对东风井至上庄箱变I号617#线路进行检修,13时-15时对东风井至上庄箱变II号618#线路进行检修,停电报告和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已提前办好。
班前会后,申某某、原某某、袁某、李某某四人乘车至东风井,申某某到东风井后与运行工区运行一队队长常某某一起到东风井35KV变电站办理停电手续。随后五人一起来到上庄风井,常某某到上庄箱变设置安全措施,申某某、原某某、袁某、李某某四人到东风井至上庄箱变线路终端杆作业地点。申某某在作业地点看到有两根线路终端杆,分别标有“东风井-上庄风井6KVD15”和“东风井-上庄风井6KVE15”,认为标有“东风井-上庄风井6KVD15”为检修的617#线路,安排原某某登上标有“东风井-上庄风井6KVD15”的终端杆进行作业。原某某爬上标有“东风井-上庄风井6KVD15”的终端杆横担处时,发生触电,从杆上摔下,现场人员立即对原某某进行抢救。
此时,运行工区副队长乔某某正到上庄风井办事,发现发生事故,立即向运行工区值班干部进行了汇报,运行工区值班随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矿随即向集团公司汇报。申某某等人将原某某护送至寺河矿医院进行初步治疗后,又将原某某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原某某为电击伤,左手虎口有3×3皮肤烧伤,深达指骨;右手腕有5×5皮肤烧焦,深达肌腱。
二、事故原因
1、维护组组长误指挥原某某爬上标有“东风井-上庄风井6KVD15”的终端杆,被电击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地面运行工区检修工原某某验电操作不规范,验电不到位,对线路是否带电没有进一步确认,就进行下一步挂地线操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到现场的情况下,维护组长就擅自指挥人员爬杆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事故地点的两回路线杆双重名称标识不清,没有标“617#”、“618#”线路标示牌,让作业人员分辨不清,导致上错线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5、现场作业人员对作业线路不熟悉(该线路2006年投运、2007年移交),值班干部工作安排不细,工作负责人未对作业人员交待清楚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6、《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作业人员填写不全、安全措施制定不详细,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地面运行工区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20日停止春检一天,深刻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活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安监科、机电科参加。
2、机电科牵头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把供电系统春检工作作为当前隐患排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业务保安和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强有力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3、地面运行工区要加强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春检措施要求,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到现场不得开工检修,并把措施落实到现场。
4、地面运行工区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填写、签发工作票;对所有的架空线路按照行业标准,悬挂线路双重标示牌,并与变电所内线路开关标识一致。
5、地面运行工区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操作,在检修前,必须在线路两端分别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修。
6、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严格现场监督把关,保证作业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