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水害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5〕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19日18时50分,山西省同煤集团地煤公司姜家湾煤矿8446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8446采煤工作面自开切眼向前推进42米后,老顶来压,顶板垮落,与上部采空区积水导通,涌入采煤工作面和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姜家湾煤矿上部7#煤层上世纪九十年代小煤矿开采过,由于采用刀柱式、仓房式采煤方法,形成大量不连续的采空区,给8#煤层的开采留下了隐患。二是未对探放水效果进行验证。该矿8446回采面顺槽掘进时虽然采取了物探、钻探措施,探明并放掉了部分采空区积水,但由于没有对探放水效果进行进一步验证,导致采空区积水没有全部查明、放空。三是工作面涌水量发生突然变化未及时分析采取措施。4月14日夜班,8446采煤工作面涌水量突然增大,但该矿未停产进行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只是安装水泵进行排水,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一、必须彻底查清矿区内水害情况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跟进、化探验证”的要求,结合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各类煤矿尤其是整合矿井逐一排查。凡未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周边老窑积水等水文地质情况不清,存在承压水威胁、未查清构造和隐伏导水陷落柱的煤矿,要立即停产停建,停止复产复工验收,采取综合手段进行补充勘探,彻底查清并治理后恢复生产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效果验证
煤矿企业在水害治理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对探放水效果的验证工作。对老空水、顶板离层水排放效果,对相邻强含水层、导水裂隙带、隐伏导水陷落柱封堵效果等,要采取物探、钻探等技术手段对效果进行验证。对有关中介机构进行煤矿防治水论证的相关结论,要召请其定期复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断修复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特别是隔水煤柱留设、老空水与采掘工程关系等关键性结论问题,要做到“谁下结论、谁负责”。
三、加强重点时段、关键环节现场安全监控工作
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内容。在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采掘工作面涌水量发生较大变化,老空水排放、过陷落柱及导水裂隙带等关键时段,要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案,煤矿领导要现场督导。
四、加强应急处置,进一步落实停产撤人措施
煤矿企业要明确赋予和严格落实值班调度人员、安全监控值守人员和班组长在紧急情况下独立行使停产撤人的权利。在采掘过程中工作面突发透水征兆、大气强降雨引发洪水、泥石流等紧急状态下,值班人员要果断及时发出撤人指令。要加强培训和演练,井下所有人员要熟悉避灾逃生线路,发现有透水预兆,要立即撤出矿井。
五、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煤矿水害防治情况,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对不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特别是煤矿探水钻孔施工造假、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造假、中介机构出具不负责任结论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有关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汇总材料,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应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类煤矿企业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要真正把“零死亡”作为最神圣的目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地区要针对当前煤炭供大于求的新常态,采取减矿、减面、减产、减人等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