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12.17”顶板事故的通报
关于枣庄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12.17”顶板事故的通报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
12月17日8时38分,枣庄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采煤工区一职工在16301工作面第32-33节溜槽煤帮处工作时顶板冒落,被砸伤致死。初步分析是现场空顶作业,且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这起事故发生在全省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期间,发生在岁末年初行业上下全力抓安全保安全的关键时期,充分暴露出该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树立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紧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警醒,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断然措施,上级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采取断然措施之硬前所未有。煤矿安全历来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识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越是困难越要抓安全、抓不好安全会更困难”的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厌战等思想倾向。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克服难点,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研究采取更加严格、更加务实、更加有力的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要按照鲁煤监安监〔2015〕91号通知部署,分阶段开展好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对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改;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要结合集中行动,对前一阶段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大隐患、下半年排查确认的21项A级隐患和停产整顿煤矿、今年以来关闭煤矿逐一检查复查,对8月份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11月份国家煤监局对央企煤矿检查、前期省局安全督查及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等发现的所有隐患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隐患整改监控到位、重大隐患管控到位、煤矿关闭退出到位。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省局将部署开展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三、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要继续严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的落实,加强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防范力度。要高度重视困难时期职工思想活跃、情绪不稳等潜在风险隐患,以区队长、班组长和现场生产骨干为重点,深化教育培训,注重薄弱岗点和薄弱人物排查管理,深入推进“反三违、反事故”,狠抓现场自保、互保和联保,从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格工作面采掘、安撤以及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顶板支护管理,严禁空顶作业,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四、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生产矿井生产安全情况的调度和监管,督促其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坚决防止和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严防突击生产和盲目向产量要效益,对因“三超”行为引发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追究。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和安全情况专报等制度,保证安全信息上下畅通。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确保安全工作秩序稳定。要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坚决纠正重服务、轻执法行为,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