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采矿三工区贾某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龙首矿采矿三工区贾某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1986年10月19日8时10分,龙首矿三工区贾某(男,36岁)在摘挂车过程中,被矿车挤压到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的经过

1986年10月19日白班,龙首矿三工区放矿队职工贾某等四人到1460中段15行进行放矿作业。8时10分,空车皮送到上盘15行口。同班职工史某吹响顶车哨子后,安排往里顶车,随后车皮缓缓向里顶入。此时贾某不顾顶车警告,也不听刘某“不要挂车”的劝阻,去强行挂两个清理巷道用的矿车,随着一声叫喊,贾某的头部被挤在了两辆矿车之间,致使脑颅骨骨折,在场人员立即送往医院,全力抢救后无效后于10月22日16时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贾某不顾顶车警告,不停别人劝阻,违反“严禁在矿车运行张挂车或摘车”的《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而强行挂车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贾某冒险蛮干,在弯道内侧违章挂车作业,同班职工刘某没有坚决的制止贾某的违章行为,是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3、工区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全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4、贾某摘挂车时思想麻痹、精力不集中、盲目乱干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在生产中强化“四全”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

2、吸取血的教训。全矿停产两天进行安全整顿,开展“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活动。使每个职工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进一步贯彻“五严”、“联防联保、互相关照”等有效措施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杜绝违章、冒险蛮干的的行为,加强监督监护,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四、事故教训

事故者本人思想麻痹大意,重生产、轻安全、不听别人警告劝阻,冒险蛮干,违章作业,酿成事故,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给朋友、亲人带来悲痛。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