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福建兴万祥建设公司王某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龙首矿福建兴万祥建设公司王某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3月17日,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川工程项目部员工王某(男,46岁)联系铲运机铲矿时,在通过6#铲运机尾部时被挤伤,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2年3月17日白班,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川工程项目部西二采区1534m分段9行队长马某安排班长王某带领员工在9行直巷作业面清矿打眼,原安排在9行作业的3#铲运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作业,王某就去5行叫6#铲运机来9行协助铲矿。此时,6#铲运机正在5行采场联络道岔口清理卫生,车头向采场方向,车尾在大巷方向。约8时25分,岔口点卫生清理完毕,铲运机需要往前移动,司机刘某发现车棚和岔口抹角相碰,便往后倒车2—3米,打过方向,前行3—4米停车,等待清理卫生,回头看时,发现车尾墙角处躺着一个人,刘某马上跳下车组织抢救,王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9时30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事故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明知铲运机正在作业,随时有移动的可能性,在没有向司机进行示警确认的情况下就强行通过而被挤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铲运机司机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铲运机动车前应对“车辆四周进行安全确认”的规定,在没有进行安全确认的前提下就直接倒车,致使人员受到伤害,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川工程项目部在日常管理中,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低,安全技能差;同时对现场的管理严重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违章得不到有效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龙首矿西二工区对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川工程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 ,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外包队伍司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持证上岗,同时对外包施工队人员进入和调离全面掌握和管控。

2、加强无轨设备司机无轨设备安全操作和技能专项培训,提高无轨设备司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铲运机作业时悬挂(车辆运行、禁止入内)安全警示标志牌,在铲运机运行区域设置橡胶反光路锥,严禁人员在车辆运行区域内活动。

4、铲运机司机在开动铲运机作业前必须进行徒步确认,启动前鸣号示警,确认车辆周围无人后方可动车。

5、作业人员需要进入车辆运行区域的必须提前向车辆操作人员示警,不得在未示警的情况下强行通过,在车辆未停止前不得进入车辆运行区域。

6、禁止使用铲运机清理现场卫生,必须做到车行人停,人动车停。

四、事故教训

事故暴露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有缺失、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三违”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我们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不足,深刻分析事故原因,采取车动人停、人动车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车辆运行区域等应对措施,切实增强防范机车辆害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把外包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构建铲装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